近代的人權、自由、民主等思想實際上起源于基督教宗教改革和以后形成的新教教義,起源于新教教徒對《圣經(jīng)》新的理解和詮釋,這一點將在下面的章節(jié)中詳述。實際上,沒有新教特別是清教徒對人權和民主的執(zhí)著,也就不會有美國的獨立。這一點反映在美國開拓之父的“五月花號”搭乘人員的契約上,反映在美國處于無序狀態(tài)時的殖民地的政治體制上,反映在美國的建國《獨立宣言》以及憲法上。
中國以及外國一些世俗化學者因為執(zhí)著于世俗化角度,所以,否認基督新教對《獨立宣言》的影響,將美國的獨立精神追溯于歐洲的自然法思想,認為可以從洛克、盧梭等自然法學者那里找到《獨立宣言》的思想根源?!丢毩⑿浴返钠鸩菡呓芨ミd在回答這個當時就被人詢問的問題時說:“李(Richard Lee)指責我抄襲了洛克的《政府論》,我只想說,我在起草時沒有翻閱任何資料或借助別人的思想?!?
實際上,即便是來源于自然法思想,追根溯源,也會發(fā)現(xiàn),由于歐洲的深厚的基督教傳統(tǒng),洛克等人的自然法思想其實是起源于基督教。耶穌的使徒保羅在《羅馬書》中說,上帝通過自然萬物向人類啟發(fā)了自己,并將良心給了人,因此,自然的秩序和人的良心本身就體現(xiàn)著上帝的公義。對基督教來說,自然法不是自存之體,而是上帝創(chuàng)造的自然秩序的一部分,借以讓人們明白事情的對與錯。洛克本人是基督教徒,曾經(jīng)寫過《基督教的合理性》、《神跡論》等基督教神學著作。作為基督教徒,其自然法理論是基督教式的自然法論,而不是流行于歐洲的將自然秩序予以神化的“自然神主義”的自然法論。有的學者將洛克的自然法思想與自然神論混為一談,這是誤解,兩者有著本質(zhì)的區(qū)別。就像在《獨立宣言》中看到的一樣,美國當時的建國者作為基督教徒,沒有將獨立的權利訴諸被神化的自然的天然秩序,而是訴諸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