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如今很多人都以為,幸福,其實是這樣一個“人”——“他”至少有著一張碩士文憑,有著一套寫著自己名字的房子,有著一份體面的工作,有一輛車,有一個和他條件相當的伴侶,有很高的地位,有很大的權利,有……可我閨蜜團的女子依然相信,我們要找的那個人,是愿意放棄奢華和我們選擇真正的寧靜和幸福的人。
這令我想起一件事。前兩日家中買了一臺新空調,父親睡覺時一定要把溫度開到25℃以下,哪怕凍得要蓋被子也樂此不疲。他說,買個空調,不冷一點兒,買它豈不是浪費了它的價值?
而我們都覺得,哪怕就是開到29℃,只要我們不覺得熱了,它的價值不就體現了?
那一瞬間我明白了兩代人之間為什么有隔閡。因為他們在心中,給幸福設定了一個標準框架,如果不符合這個框架,必然就是不幸福的。但是我們這輩人之所以還愛著這個世界,還沒有完全恨它,就是因為,這個世界的規(guī)則就是沒有規(guī)則。我們有權利選擇自己想要的生活,而不一定就是體面的生活。北大畢業(yè)的學生,賣豬肉也好,做科研也好,覺得開心就好。
可我們的世俗,為什么一定要把自己標準化了的幸福觀強加在每一個人身上呢?正如肯德基普及了,中國菜卻不能夠標準化一個道理。我們的幸福不能像肯德基那樣可以“鹽幾克”、“油幾克”,而是“鹽適量、味精少許”。
適量與稍許,我們各有標準。關于幸福,我們各有標準。
有情侶開車出門,必然將路邊的空塑料瓶撿起來丟進后備箱,集得多了就去賣個幾塊錢。被人嘲笑:科技致富??!開著車撿廢品!我們?yōu)槭裁床荒軗炷兀恳驗槲覀冑I得起車,就不能撿廢品了?不是的。我們覺得開心,我們覺得幸福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