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張兆東被任命為方正漢卡事業(yè)部主任,他同時還是成立不久的中港合資方正金山公司的副總經(jīng)理,求伯君是總經(jīng)理。
這么一個漢卡,給方正公司掙到了兩個多億的收入。
張兆東學做生意“出徒”應該是在1991年的香港。那時候,他被方正派往香港做激光照排系統(tǒng)的海外市場,在香港待了十個月,一有空他就會到街頭去看人家怎么做生意,“看資本主義市場怎么賣東西”。那種感覺真的不一樣。
回到北京,張玉峰對他說:“你一年給我賣掉三萬套漢卡,做得到嗎?”
張兆東一開始覺得有些不公平,他回來之前,方正、金山一起賣漢卡,三年才賣了一萬套,怎么我就得一年賣三萬套?但仔細盤算了一下,他答應了。
漢卡與激光照排系統(tǒng)不同,它價格便宜,一兩千塊錢、兩三千塊錢一個,雖利潤不薄,但如果不走量,這單生意也就沒什么可做的了,所以它只能靠分銷來擴大銷售額。這個時候,處理好渠道關系,是張兆東必須關注的。
張兆東有幾個看似較傻的必殺技:
1.讓人鉆空子。
“我的觀點是讓人家鉆空子。只要這個人整天想著怎樣鉆我的空子,覺得有空子可鉆,他就會覺得做我的代理有錢可掙;有錢可掙,他就會跟我走。我求量大,求總體利潤,不在乎一點一滴的得失?!?/p>
2.讓利。
“在產(chǎn)品質(zhì)量功能差不多的情況下,經(jīng)銷商肯定是哪個賺錢賣哪個,哪怕是讓他多掙50元,他都會在多個牌子中主推你的產(chǎn)品。”
那時候張兆東就制定了返利的政策,賣到一定數(shù)量,他給代理商返利,這差不多是國內(nèi)產(chǎn)品的第一家。
3.尊重代理。
“和代理有矛盾的時候,我寧愿自己吃一些虧,也不讓代理吃虧,因為代理傷不得,從某種意義上講,我們是在從代理商的口袋里掏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