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貪官為例,不管資深還是“臨時”的貪官,“頓起歹意”以后,很難說他們的良知喪失殆盡,山西省巨貪局長穆新成,一只典型的蒼蠅,之所以“熱心公益事業(yè)和愛心捐助”,外界稱他“偽善”,我則以為未嘗不是源于內(nèi)心的良知虧空;原大足縣衛(wèi)生局副局長宋文奇,因受賄罪一審被判三年,在最后陳述時,希望法官給自己一次機會,“我還想為人民群眾服務(wù)!”
此說引起輿論大訕。
其實呢,人都有善端,穆、宋兩貪,即令是“偽善”,也還是服了善,足證善的偉力。對他們的惡,應(yīng)該懲;對他們的“善”,應(yīng)該養(yǎng)。因為說到底,貪官也是環(huán)境的產(chǎn)物,而我們正是環(huán)境的主要組成部分,痛打貪官之余,“環(huán)境”也應(yīng)該反省。前一陣子看《三聯(lián)生活周刊》2009年第三期之“酒的中國地理”,總算弄懂了,酒其實就是微生物的產(chǎn)物。一定程度上,我們就是無處不在的、海洋一樣釀著官場的微生物,貪官就是酒,在貪官未落馬、未失勢之前,正是微生物們卑微地羨慕著他們、追捧著他們、滋養(yǎng)著他們,慫恿著他們一天比一天高視闊步、一天比一天顧盼自雄、一天比一天得意忘形,“當官的!”多神氣啊——這種價值觀同樣微生物一般廣泛滲透進我們生活中的亞文化,以至于廣州一個六歲小學生公然說她將來的理想是“當官,當貪官”!
只要想一想,一個六歲孩子的后面站著多少艷羨貪官的大人,我們就知道她是怎么受感染的,以及“微生物”本身的“官崇拜”有多強……
風氣方面,官民一向互動,所謂“民以吏為師”,干部的楷模作用固然第一,然而民風的反作用力也許更大,這一點,人微如我將冒著被痛扁被笑罵的更大風險,同樣“向來是不憚以最壞的惡意來推測中國人的”。
社會風氣之有今天,何不學學澳大利亞人。人心齊,泰山移。在澳洲則是“人心齊,蒼蠅懿”。如果有一天,每個微生物都能致力于貪官環(huán)境的清除(最簡單的就是不稀罕當官的),那么,蒼蠅尚且能從良,何患人乎?
當然,這里只是一個寓言。寓言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