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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天動地的婚姻(3)

史客:1202-兩情 作者:薩蘇


留在江青記憶中的是,毛澤東對這些反對意見堅決不予接受,態(tài)度果斷剛毅,沒有商量余地。他接到項英發(fā)來的反對意見電報,立即回復一份軍用電報:“我學孫中山。”江青對這個電文的解釋是,“孫中山和宋慶齡年齡相差就更大了,約30歲”,而她當時24歲,毛澤東45歲。其實,年齡不是什么問題,賀子珍比江青只大五歲。

另據楊尚昆晚年回憶:“在延安我覺得毛主席最忌恨洛甫的一件事,就是反對他同江青結婚。我是看到過洛甫寫給毛主席的那封信的,那時毛主席住在鳳凰山底下,他把羅瑞卿抓住寫那個抗日游擊戰(zhàn)爭的政治工作,他把這個信給羅瑞卿看了,羅就給我看了。洛甫那個態(tài)度很堅決的,不贊成他同江青結婚。我看他最忌恨的是這件事?!标愒飘敃r也反對這樁婚事,他曾以中央組織部部長的名義找江青談話,說毛主席有老婆,并未離婚,提請江青注意。江青回去告訴了毛澤東。毛澤東立馬打電話給陳云,質問道:“你這個組織部長竟然管到我家里的事情來了?”

沖天一怒為紅顏?!叭绻蠹也煌?,寧愿回家種田去?!泵珴蓶|以不容置疑的態(tài)度堅持自己的婚姻自由,中央政治局其他領導同志無可奈何,只有接受事實。至于中央政治局為此專門討論并作出決議,同意他們的結合,但“約法三章”,迄今沒有正式檔案文獻證實。其內容是:“第一,毛、賀的夫婦關系尚存在,而沒有正式解除時,江青同志不能以毛澤東夫人自居;第二,江青同志負責照料毛澤東同志的生活起居與健康,今后誰也無權向中央提出類似的請求;第三,江青同志只管毛澤東的私人生活與事務,二十年內禁止在黨內擔任任何職務,并不得干預過問黨內人事及參加政治生活。”也許是有關部門找江青談話時,提出的幾點原則性意見,后來被傳說為“約法三章”。但是,為了保密制度和軍事安全考慮,組織部門再次對江青的個人歷史進行政治審查,結論是可靠的。

本來他們沒有想到要舉行任何結婚儀式,為了表示對反對意見的抗拒,毛澤東欣然到機關合作社食堂擺上酒宴,連續(xù)兩天,分批宴請賓朋,以示喜慶。

第二次請客,時在1938年11月20日,正遇上日本飛機瘋狂轟炸,古城廢棄狼藉,延安驚天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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