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回:明帝國的短視:不重民生終致三大海盜集團相繼興盛(10)

白銀帝國:翻翻明朝的老賬 作者:李連利


但在白銀的誘惑下,商人與官的關(guān)系日益緊密,從而形成了在官商一體化下的各種虛假繁榮,經(jīng)濟出現(xiàn)了泡沫化。為了保障自身利益,一些商人由走私、海盜、商人三位一體變成了明朝末年新增的“漢奸”四位一體的復雜身份。

明代中后期,明政府逐漸采用了“重商主義”的經(jīng)濟政策。商人由“民之末”變?yōu)榕c士至少是平等地位的社會階層。商人之家大多是長子、次子參加科舉,三子之后從商。

中國封建社會的統(tǒng)治,一直是官紳共治。在一些家族觀念比較重的地區(qū),有些人只知有宗族而不知有國家,宗族利益高于國家利益的例子并不鮮見。同理,家族乃至家庭利益也同樣可以高于國家利益。中國封建社會的儒家思想,又造成師生關(guān)系與君臣關(guān)系、父子關(guān)系在某種程度上同樣重要。

而當商人與官、士合流之后,就造成了一個極為嚴重的現(xiàn)象,正如崇禎皇帝所哀嘆的那樣:“居官有同貿(mào)易”。

商人勢力在明代之前就已經(jīng)非常強大,例如著名的陶朱公、呂不韋等。明代最知名的商人首推沈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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