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合伙人(11)

羅斯柴爾德家族(下) 作者:(英)尼爾·弗格森


這場悲劇并沒有阻止夏洛特在“合適的范圍之內(nèi)”為她的大兒子尋找一個伴侶的努力。一開始,她希望納蒂“會陷入情網(wǎng),或者是滑入那種令人愉悅的感覺之中,并且能使準男爵(安東尼)相當(dāng)?shù)馗吲d,主動提出許配一位他的女兒給納蒂”。而當(dāng)納蒂表示了對邁耶·卡爾的女兒愛瑪?shù)呐d趣時,她也是同樣高興,兩人于1867年在法蘭克福完婚。盡管他們的婚姻對于納特的兒子詹姆斯·愛德華是一個打擊,因為家族里的其他成員早就認定愛瑪應(yīng)該許配給他,而且認為這兩個人才是絕配。嚴謹?shù)募{蒂與苛刻的愛瑪相互來講應(yīng)該比較適合,而詹姆斯·愛德華在1871年娶了愛瑪?shù)拿妹脛诶ぬ├倨?,這也被認為是一樁好婚事,即使是顯得不夠浪漫。正如費迪南德說的:“從來沒有哪一對夫妻比他們更幸福,他們記賬,他們卿卿我我,他們談?wù)摵⒆右约胺孔樱坪跻郧皬膩頉]有其他人結(jié)過婚,而且好像他們的亨利是世界上唯一的亨利。(我相信他是一個怪人。)我必須說,我以前從來沒有見過比他們更加好笑的小夫妻;如此矮小而且肥胖,就像是矮腳雞?!?/p>

所有這些都證明了這些婚姻并不一定是父母之命,而通常都是建立在感情基礎(chǔ)之上的;或許可能是因為家族共同的工作、社交和度假方式限制了可選擇的婚姻范圍。當(dāng)夏洛特聽說阿爾伯特與阿方斯的女兒貝蒂娜在1875年訂婚的時候,她評論道:“沒有任何一個初出茅廬的年輕人不被外人傳說他想牽到他表妹的手,而且這樣的揣測并沒有什么特別,因為迄今為止我們已經(jīng)有了這么多起內(nèi)部婚姻?!彼麄冊诘诙昱e行了婚禮。很明顯,阿爾伯特考慮過的唯一的其他選擇是邁耶·卡爾的女兒之一。最后,在1877年,阿方斯最小的弟弟埃德蒙德娶了威廉·卡爾的女兒阿德爾萊德,而之前他曾經(jīng)向她的堂姐瑪格瑞塔求婚遭拒。

然而,到了這個時候,種種跡象表明同族通婚的行為不可能再持續(xù)太久。在1874,夏洛特聽說“目前,入侵奧地利羅斯柴爾德家族的婚姻領(lǐng)地一點兒用都沒有”,盡管沒有就此給出任何理由。她在聽到瑪格瑞塔拒絕嫁給埃德蒙德的消息后,也充滿了同情:“或許成為第八任巴黎羅斯柴爾德夫人的想法沒有讓她高興?!庇捎趶膩頉]有公開的某種原因,埃德蒙德與阿德爾萊德的婚姻成為了這種純羅斯柴爾德婚姻的絕唱。

這自然就出現(xiàn)了一個問題:這是否是因為家族開始擔(dān)心這樣的“生育”會出現(xiàn)基因風(fēng)險?當(dāng)納蒂娶愛瑪?shù)臅r候,他實際上娶的是他父親妹妹與他母親哥哥所生的女兒。用現(xiàn)代基因?qū)W家的觀點來看,這樣的配對是非常愚蠢的。人們曾試圖以基因?qū)W的手段來解釋第四代和第五代成員中某些人的性格特質(zhì)。然而,似乎找不出羅斯柴爾德放棄內(nèi)部通婚的任何醫(yī)學(xué)理由。盡管格雷高爾·門德爾的遺傳學(xué)研究開始于19世紀60年代,但是一直到21世紀初才開始為人所知,在此期間,“優(yōu)生學(xué)”理論在19世紀80年代開始大行其道,這種理論如果不能算是鼓勵在家族內(nèi)部通婚生育的話,起碼是鼓勵在人種種族內(nèi)部的通婚生育。因此,讓羅斯柴爾德結(jié)束內(nèi)部婚配不是來自科學(xué)的原因,而是家族對待外部社會態(tài)度的改變—特別是對社會精英態(tài)度的改變。

      

上一章目錄下一章

Copyright ? 讀書網(wǎng) ranfinancial.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備15019699號 鄂公網(wǎng)安備 420103020016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