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羅馬時代,“奧古斯都”(Augustus)純粹是指神圣的、崇敬的事物或場所,沒有武力或是權(quán)力的暗喻。即便有神圣之意,那也是宗教上的含義,沒有唯我獨尊那種強烈的語意。要知道,就算是街邊的小寺廟也可以稱之為神圣的場所。
35歲的屋大維為自己選擇了“奧古斯都”的稱號,并且挑選了聲譽良好的帕里奧作為提案人,在恢復共和宣言發(fā)表后的第 3天,趁元老院還沉浸在恢復共和的興奮中尚未清醒之際,以被動授予而不是主動要求的形式得到了稱號。公元前27年1月16日的那次元老院會議上,幾乎沒有人會將“奧古斯都”和權(quán)力聯(lián)想到一起。
除了“奧古斯都”的稱號,元老院還授予了屋大維其他的榮譽。像在住宅的門柱上裝飾月桂樹、大門上鑲嵌“公民冠”以及將他的事跡刻在黃金盾牌上并存放于在元老院會場。其中“公民冠”和“盾牌”有更深一層的含義。
首先,盾意味著防守并非攻擊。而用橡樹枝編織而成的公民冠,在羅馬軍隊里是作為勛章,獎給那些成功地拯救了自家部隊的官兵。它和月桂冠不同,后者是用月桂樹枝制成,象征勝利的桂冠。羅馬軍人以得到公民冠勛章為榮,他們認為這是比做沖鋒陷陣的英雄來得更高的榮譽。奧古斯都也喜歡公民冠,他不善武事的形象和象征戰(zhàn)爭英雄的月桂冠相差甚遠,倒是公民冠更能彰顯他平息內(nèi)亂、救羅馬于崩潰邊緣的功績。事實上,流傳下來為數(shù)眾多的奧古斯都的肖像中,他幾乎都佩戴公民冠,極少看到佩戴月桂冠的肖像,他的喜好可見一斑。
然而,元老院全體一致通過授予屋大維“奧古斯都”的稱號,并不是他們所想象的那樣完全和權(quán)力無緣。
表面上“奧古斯都”的稱號給屋大維帶來的只是權(quán)威不是權(quán)力,實際上并非如此。歷經(jīng)了14 年的權(quán)力斗爭,最終成為唯一的最高統(tǒng)治者的屋大維,他的任何發(fā)言都是一言九鼎,其分量之重無人可比。何況,他放棄的都是那些對他有害無利的權(quán)力,而最高軍權(quán)他從來就沒有放棄過。有關(guān)這點,我們以后會再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