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國
羅馬祭司階級的地位,依照從高到低的順序為大祭司—祭司—家族祭司—占卜師,女祭司則屬于另一體系。愷撒曾在 13歲那年擔任過祭司。雖然《李錫尼法》賦予平民在從政界、軍界、宗教界公平競爭的機會,但是祖父輩即在元老院擁有議員席次的名門望族子弟,仍然具有先天的優(yōu)勢。特別是以強化元老院階級勢力為最終目的的“蘇拉改革”,更可明顯地看出以元老院議員子弟作為優(yōu)先考慮對象的傾向。愷撒在舅舅死后遞補他的職位,就是前述事實的明證。如此一來, 27歲的愷撒成為祭司。這并不表示他的一切行動均與宗教有關。正如《羅馬人的故事 1?羅馬不是一天建成的》所述,羅馬的祭司階級并非獨立于體制外,除了舉行祭典儀式者之其余的人無異于一般市民。當時的大祭司梅特魯斯 ?皮烏斯與龐培在西班牙共同指揮鎮(zhèn)壓塞多留之役。
但不管怎么說,除了在祭司階級內地位的提升外,就任祭司一職對 27歲的愷撒來說還具有其他意義。久違羅馬三年的愷撒穿著純白的托加,站在召開公民大會的羅馬廣場的講壇上,成功地擺脫昔日眾人的議論。原意為“純白”之意的“Candid”,在今日西歐一帶成為“候選人”一詞的起源。
由于在羅馬官場通常起步于 30歲, 27歲的愷撒雖然說是候選人,但算不上是官職候選人。他符合資格的是軍團內的長官——大隊長的候選人。大隊長手下有 6名百人隊隊長,也就是指揮 600名士兵的軍中長官,每一軍團有 10名大隊長。
于是愷撒當選了大隊長這一職務,今后將不須倚靠親戚關系就可成為幕僚的一員。不管誰想擔任軍團的總指揮,均需要從大隊長的職位做起。
此時雖說愷撒已經有了一定的社會地位,但他只是 15名祭司之一,以及被視為戰(zhàn)略單位的兩個軍團的 20位大隊長之一。目前他的晉升完全未受到關注,即使已經 27歲,尤里烏斯 ?愷撒晉升的速度也只限于此種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