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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海兔(17)

孤宿之人(上) 作者:(日)宮部美幸


阿靜姐抱頭哭泣。一會兒,金居先生也悶聲哭了出來。但是,阿呆卻因突然被推落極度的深淵,至此還流不出眼淚。

丸海藩雖是小藩,卻治理得相當完善,城下町的百姓,大多過著安居樂業(yè)的生活。

若說這片土地還有何困擾,那就是春夏的雷害與秋天來襲的臺風,以及隨之而來的海水漲潮。但那是大自然所為,而大自然,正是恩賜豐饒海產(chǎn)與肥沃土壤的主人。如果一味怨恨恐怕會遭天譴吧。因此,本地人基本上可以挺起胸膛說,丸海的確是適合居住的土地。雖然既不富裕,亦不奢華,卻也不至于饑餓或窮困—只要有這片山海環(huán)繞。

在這樣的風土環(huán)境下,民心自然也平和沉穩(wěn)。不過,由于和金比羅神宮比鄰,來自外地的旅客往來頻繁,以豐富海產(chǎn)為中心的商業(yè)也很興盛,有時難免會因人與人或人與錢的糾葛引發(fā)意外事件。雖說是小藩,審理案件和維持治安的機構(gòu)還是得好好管理。

在丸海藩,這方面的最高機構(gòu)是評定所,設有監(jiān)察長二人,監(jiān)察官四人,其下分為三個組織。一是“公事方”,負責處理 山家的家臣團(也就是士級階層)之間發(fā)生的案件以及丸海領內(nèi)寺廟神社相關案件。其次是處理城下町一般百姓案件的“町役所”。町役所等同于江戶的町奉所,和江戶一樣配有兩名奉行官,按月輪流執(zhí)勤。第三個是“郡役所”,管轄城下町以外的村落,雖有奉行這個官職,實務是由底下的幾名代官執(zhí)行,他們除了維持治安也負責年貢的收取和管理,所以對自己管轄的土地盯得很緊。

公事方和郡役所內(nèi)部雖有幾級職制,但都是由上至下循級而下,并不算復雜。不過,町役所就有點不同了。緊挨在町奉行之下就有“船奉行”這個官職,身兼丸海藩入口大門及交通樞紐的港口,以及以港口為中心形成的漁夫町及客棧町,都是這個船奉行的管轄范圍。港口約位于丸海城下町的正北方,大致將町北劃歸船奉行,町南劃歸町奉行的“地盤”。當然,就職級來說是身為町役所最高長官的町奉行比較高,但在無港不立的丸海藩,實質(zhì)上來說船奉行的權(quán)力極大?;蛟S是因為這種有點尷尬的權(quán)力結(jié)構(gòu),使得這兩位奉行官及其下部屬,每一任都處得不太融洽。

町奉行及船奉行底下,各有“同心小頭”與“同心” 這些部屬。同心小頭大致扮演著和江戶町奉所的“與力”相同的角色。此外,還有負責協(xié)助同心、地位等同于岡引(捕快)的“引手”,這些人當然不是藩士,而是民間百姓,有老有少。他們多半另有其他職業(yè),但町役所每年會撥一點薪水(雖然少得可憐)下來,因此在形式上,算是直接效命于丸海藩,這點是丸海藩與發(fā)薪給同心及與力個人的江戶捕快不同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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