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4、什么時候輪到自己定規(guī)則,才有自己的公平(2)

不做炮灰:上班族的職場自救之路 作者:何亞歌


查爾斯是美國著名的《時代周刊》的總編,起初他是《論壇報》的責任編輯,周薪6美元。可是,后來他為什么能夠取得這么大的成就呢?

我們可以從他日記中的幾句話找到緣由:

“為了收獲成功的機會,我必須比其他人更努力地工作。當我的伙伴們在劇院時,我必須在房間里;當他們在熟睡時,我必須在學習。”他堅持每天工作13~14小時,正是這種努力使他獲得了成功。

著名投資專家約翰·坦普爾頓通過大量的觀察研究,得出了一條很重要的結(jié)論:“取得突出成就的人與取得中等成就的人幾乎做了同樣多的工作,前者僅僅是多做了一分努力,卻取得了與后者有天壤之別的成就。”

陳安之也說過:“我發(fā)現(xiàn)一個人之所以成功,是因為他行動的次數(shù)比別人多。我發(fā)現(xiàn)我之所以在30歲之內(nèi)創(chuàng)造出非常驚人的績效,是因為我行動的次數(shù)比任何人都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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