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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民主黨派與新政協(xié)運動(3)

民主的追求 作者:秦立海


從宏觀上確定新政協(xié)的構成成分比較容易,但具體到哪些黨派、團體和個人才有資格參加新政協(xié),各民主黨派領導人和無黨派民主人士在討論中就產生了分歧。

馬敘倫認為,這可分為黨派、人民團體和社會賢達三方面來說:黨派問題,像革新的民主社會黨,已響應中共“五一口號”,但要看其歷史,不能專看其宣言。人民團體有多種,蔣管區(qū)里面也很多,有許多是不足論的,不能算數。至于社會賢達,必須具有人望、聲望,地位則屬次要,參加民主運動必須有工作表現(xiàn)。

郭沫若指出,參加新政協(xié)的代表,先看承認哪些黨派、團體,承認以后,代表由他們自己選;社會賢達沒有自己的團體,不能由自己產生,可參考舊政協(xié)由中共、民盟和民革三方面推薦的辦法,也可由各黨派各社團推薦并共商決定。

胡愈之認為,舊政協(xié)沒有華僑代表,當時有人提名讓陳嘉庚參加,也只放在社會賢達內來討論;有陳嘉庚作為華僑代表參加新政協(xié),意義必甚大,他在抗戰(zhàn)中和抗戰(zhàn)后均有貢獻。

譚平山指出,新政協(xié)代表的產生不能強調法律問題,像陳嘉庚參加是很好的,可以得到絕大多數僑胞的支持;馬寅初也是很好的代表人物,沈衡老是律師公會領袖之一,當然應該參加政協(xié),但如要強調依法律程序,這三位代表的產生就都有問題了。所以不應該過于強調合法性,只要看代表的作用和本質。

茅盾認為,參加新政協(xié)的代表,黨派方面要看他們是否贊同新民主主義和土改這許多問題而定。長江以北的人民團體的代表不成問題,在蔣管區(qū)卻不容易推選。蔣管區(qū)有些秘密公會、地下組織,如果是有群眾的,可以讓他們參加。

王紹鏊指出,黨派及人民團體問題,有兩個原則:一是兩年來對民主運動有貢獻的,應出代表;(作者注:原文缺一原則)。至于社會賢達,也有三個原則:一是有聲望,即背后有群眾;二是對民主運動有貢獻;三是經各黨派承認。

由此可見,各民主黨派領導人和無黨派民主人士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具體確定參加新政協(xié)的黨派、團體和個人是一項極為復雜和棘手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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