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在社會主義改革問題上,毛澤東在一個時期內有過進行改革的明確意向
馬克思恩格斯、列寧都論及過社會主義社會的改革問題。恩格斯就曾經說過:“我認為,所謂‘社會主義社會’不是一種一成不變的東西,而應當和任何其它社會制度一樣,把它看成是經常變化和改革的社會?!薄恶R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7卷,人民出版社1971年6月第1版,第443頁。列寧在俄國十月革命勝利以后,特別是外國武裝干涉和國內戰(zhàn)爭平息以后,也提出過一系列改革的思想和措施。他指出,在偉大的政治變革之后,需要長期地消化這個變革;建立新生產方式是一種創(chuàng)舉,必須進行長期的艱巨的困難的建設工作。列寧還特別強調,今后的矛盾仍然是生產力和文化方面,我們每前進和提高一步,都必定同時改善和改造我們的蘇維埃制度。毛澤東針對蘇聯(lián)體制的問題,提出過改革舊的過于集中統(tǒng)一的經濟體制的思想。社會主義制度建立后,還需不需要進行生產關系和上層建筑領域的變革?毛澤東認真思考了這個問題。他運用對立統(tǒng)一的觀點去分析社會主義社會,提出在社會主義社會仍然存在著矛盾和斗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之間的矛盾,揭示了社會主義改革的必然性規(guī)律。毛澤東關于經濟體制改革的思想,主要有:一是關于正確處理中央和地方的關系問題。1956年4月,毛澤東在《論十大關系》講話中提出,像中國這樣幅員大、人口多、情況復雜的國家,應當在中央統(tǒng)一領導的前提下,擴大一點地方的權力,給地方更多的獨立性,讓地方辦更多的事情,有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比只有一個積極性要好得多。二是關于增加企業(yè)“獨立性”的問題。毛澤東認為,把什么東西都統(tǒng)統(tǒng)集中在中央或市縣,不給工廠一點權力、一點機動的余地,恐怕不妥。他提出,企業(yè)要有一點“獨立王國”,就是說要有獨立性,不但企業(yè)的管理權要下放,財務權要下放,利潤也要下放。三是提出要改革企業(yè)內部的管理制度。1959年底1960年初,在讀蘇聯(lián)《政治經濟教科書》談話中,毛澤東說:“對企業(yè)的管理,采取集中領導和群眾運動相結合,工人群眾、領導干部和技術人員三結合,干部參加勞動,工人參加管理,不斷改革不合理的規(guī)章制度。”《毛澤東文集》第八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第1版,第135頁。1960年3月,毛澤東在轉發(fā)中共鞍山市委一份報告的批示中,再次強調了“兩參一改三結合”的問題,并稱之為中國工人階級創(chuàng)造的“鞍鋼憲法”。四是關于如何對待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后新出現(xiàn)的非公有制經濟成分問題。1956年12月,針對社會主義改造后期上海出現(xiàn)的“地下工廠”、“地下商店”等情況,毛澤東在同民建和工商聯(lián)負責人談話中,提出了“可以消滅了資本主義,又搞資本主義”的重要思想。他說,現(xiàn)在國營、合營企業(yè)不能滿足社會需要,私人可以開廠,可以開私營大廠,訂條約,十年二十年不沒收,華僑投資二十年、一百年不要沒收,可以開投資公司??梢韵麥缌速Y本主義,又搞資本主義。他把這稱之為“新經濟政策”。這種“可以消滅了資本主義,又搞資本主義”的思想,把資本主義經濟作為社會主義經濟的補充,無疑是對傳統(tǒng)社會主義觀中所有制結構的重要突破。此外,毛澤東在糾正1958年“共產風”的錯誤的過程中,針對當時出現(xiàn)的反對商品生產、否定價值規(guī)律的思潮,多次強調要利用和發(fā)展社會主義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重視價值規(guī)律的作用,提出價值規(guī)律是一所偉大的學校。盡管他并不是從改革經濟體制的角度立論,但這些正確的認識對于推動經濟體制改革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