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立遺囑,是有錢人的事嗎?
某朋友聽說我專注于繼承領域的研究,笑著說,"要是我腰纏萬貫,一定找你立遺囑!"
我當即表示感謝,而他繼續(xù)侃侃而談,"你看你身邊都是有錢人,房子好幾套,玩古董的,玩收藏的,開公司的,什么時候我發(fā)了,也得考慮考慮!現(xiàn)在嘛,沒什么值錢東西,遺囑立不立都可以!" 相關(guān)案例:窮兒媳與富公婆爭奪撫養(yǎng)權(quán)
據(jù)報道,家住臺州市的張萍是個普通的打工妹。2007年9月,她和丈夫李某有了兒子強強。但僅過了一年多,丈夫李某就因病去世了。
要強的張萍忍著巨大的悲痛,堅持天天上班,強強暫時由公公婆婆照看。
2009年初,強強已能滿地亂跑,張萍認為公公婆婆對強強過于嬌慣,決定帶回強強獨自撫養(yǎng),哪知公公婆婆堅決不同意。為此,雙方發(fā)生多次爭吵。
自己生的兒子竟然不能撫養(yǎng)?張萍一怒之下將公公婆婆告上了法庭。"我就是再窮再累也要把強強撫養(yǎng)成人。"張萍在法庭上表示。
然而,公公婆婆在生意場上打拼幾十年,積攢下殷實的家產(chǎn),獨子李某英年早逝,使夫婦倆遭受了沉重的精神打擊,好在有強強這個李家的"獨苗",夫婦倆認為,強強由他們撫養(yǎng)是天經(jīng)地義的事。
張萍的公公婆婆還在法庭上說,張萍是一個沒有責任感的母親,強強自出生后一直由他們照顧,不論是居住環(huán)境還是經(jīng)濟條件,他們均優(yōu)于張萍。因此,強強由他們撫養(yǎng),更能促進孩子健康成長。作者解讀:后事,不光是錢的事
《繼承法》讓繼承徹底成了分家爭產(chǎn)的事情,然而除了家產(chǎn),就沒有更重要的事情嗎?
家,之所以為家,不是因為有錢,而是因為有愛。作為家的一分子,如果要離開,放心不下的,除了錢,更重要的是人,是感情,是后事。安排后事,是一件很嚴重、很嚴肅、很復雜的事情,顯然,這不是有錢人的專利。
有一句古話,叫"貧賤夫妻百事哀",普通人當然有自己的快樂,但沒錢的日子可能會遇到更多的困難,需要安排的后事恐怕只會更多,不會更少。沒人來搶自己的遺產(chǎn),固然比有錢人要更省心,然而有錢人不必操心的事情,或許在自己這里就是一件麻煩事。
例如,銀行按揭每個月都要還。如果沒有安排好,不但遺產(chǎn)無法繼承,房子還有可能被銀行收回。
例如,對子女教育撫養(yǎng)的安排。由誰監(jiān)護,誰可以輔助對孩子進行撫養(yǎng),對孩子有什么期望,有什么勸告,甚至家訓,這些遺留給孩子的精神財富,意義要遠遠大于遺產(chǎn)的安排。
例如,一些沒有憑證的債權(quán)和債務,甚至家人一直不知道的私房錢等等。
例如,對自己身后事的安排。是否舉行追悼儀式,以及如何舉行;如何安葬;對什么人有什么東西轉(zhuǎn)交,有什么話要說等等。
本案中強強的監(jiān)護問題,如果他父親留有遺囑,對孩子的撫養(yǎng)問題進行安排,不但他爺爺奶奶會尊重,法院也會加以考慮和采納,也就避免了不必要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