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件麻煩事是,父母的財產在哪里?
如果父母去世前沒有說清楚,孩子很可能拿不到存折或者不知道存折密碼,去找哪家銀行都不知道,何況去取款呢?就算知道哪家銀行,人家銀行也有手續(xù)要求,想直接支取存款或者掛失?那是不可能的。
第三件麻煩事是,誰來當被告?
就像前面那位劉先生,獨苗一根,沒有遺囑辦不了公證,想去法院打官司連被告都找不到。
與多子女家庭相比,獨生子女家庭立遺囑的理由似乎少了一個,但殘酷的現實并不讓人覺得輕松。正是:少了一件麻煩事,多了N件事麻煩。相關案例2:公婆逼喪偶兒媳賣房
法庭上,記者被這一幕震驚了,被告李女士很無奈地跪在原告--自己的公公婆婆面前:"爸!媽!我發(fā)誓不改嫁,照顧好你們的孫子,請原諒我不能把房子賣了!"
這套房子是兩位老人剛剛去世的兒子唯一的財產,老人處理完兒子的后事,一家人坐在一起,討論老人的贍養(yǎng)、孫子的撫養(yǎng)問題,誰都繞不開的,就是這套李女士的棲身之所。
兩位老人認為兒子的房子自己有權繼承,現在自己體弱多病,養(yǎng)老醫(yī)療要用錢的地方很多,因此要李女士把房子賣了。李女士提出這是自己和孩子唯一的房子,賣了房子就沒地方住,現在經濟拮據,也無法拿出錢來補償給公婆。
促使李女士下跪的,是婆婆的一句話,"我們兩個老人不重要,倒是將來你改嫁了,房子孫子都是別人的,我們在老家沒臉見人??!"
此案在法官的大力調解下順利解決了,事后李女士說,當初我們都以為自己的一切都是為了孩子,沒想到事情這么復雜!作者解讀:莫說世事多變幻,獨子家庭有煩惱
辦公室趙大姐聽說單位新來一小伙子,趕緊打聽人家有朋友沒有:"喲!您還一個人?一個人那叫孤獨,不叫單純!"
一個人的世界并不單純,孩子小的時候,有爸爸媽媽、爺爺奶奶、姥爺姥姥圍繞身邊,聚在一起是一個大家,分開來可是三個家。三個家,一個孩子,這中間有多少曲曲折折?
孩子再大一些,讀書上學,旅游補習,出國留學,哪樣不要錢?要是隨大人進入了新家庭,這里也要錢,那里也要錢,這中間的細碎繁瑣常人都有體會。
孩子成人了,戀愛了,結婚了?,F在離婚太容易了,兒媳女婿也不好意思空著手走啊,財產分一半,這中間的麻煩誰都能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