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財產稅類(1)

2012年全國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系列-經濟基礎知識(初級):講義、真題、預測全攻略 作者:索曉輝


考點十一 財產稅類

1.財產稅的優(yōu)點:

①符合稅收的納稅能力原則;

②課稅對象是財產價值,稅源比較充分,且相對穩(wěn)定,不易受經濟變動因素的影響;

③財產稅具有收入分配功能,征收財產稅有助于一定程度上避免社會財富分配不均;

④財產持有者在財產使用上一般不與他人發(fā)生經濟關系,財產稅屬于直接稅,不易轉嫁,政府征收財產稅增加了有產者的負擔,同時等于相對減輕了無產者的負擔。

2.財產稅的缺點:

①稅收負擔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

②收入彈性較小,滿足財政需要而變動財產稅收入是很困難的;

③在經濟不發(fā)達時期,課征財產稅會減少投資者的資本收益,降低投資者的投資積極性,因此一定程度上對資本的形成可能帶來障礙。

【例12-11】在我國現(xiàn)行稅制體系中,房產稅、車船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屬于(  )。(2008年單選題)

A.流轉稅  B.所得稅  C.財產稅  D.關稅

【解析】C    我國現(xiàn)行稅制中的財產稅類的稅種: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車船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等。

考點十二  車船稅

納稅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屬于車船稅法所附《車船稅稅目額表》規(guī)定的車輛、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為車船稅的納稅人,應當依法繳納車船稅。

計稅依據(jù):乘用車排氣量。

稅額:車輛具體適用稅額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依照車船稅法所附《車船稅稅目稅額表》規(guī)定的稅額幅度和國務院的規(guī)定確定。船舶的具體適用稅額由國務院在本法所附《車船稅稅目稅額表》規(guī)定的稅額幅度內確定。


上一章目錄下一章

Copyright ? 讀書網(wǎng) ranfinancial.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備15019699號 鄂公網(wǎng)安備 420103020016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