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梁啟超傳》共和政體適合中國嗎(2)

梁啟超傳(套裝上下冊) 作者:解璽璋


其三,他沉痛地表示,中國人"只能受專制,不能享自由"。這么說也許很不中聽,但卻說出了實情和真相。他說 :

吾觀全地球之社會,未有凌亂于舊金山之華人者。此何以故?曰自由 耳。夫內(nèi)地華人性質(zhì),未必有以優(yōu)于金山,然在內(nèi)地,猶長官所及治,父 兄所及約束也。南洋華人與內(nèi)地異矣,然英荷法諸國待我甚酷,十數(shù)人以 上之集會,輒命解散。一切自由,悉被剝奪。其嚴刻更過于內(nèi)地。故亦戢戢焉。 其真能與西人享法律上同等之自由者,則旅居美洲澳洲之人是也。然在人 少之市,其勢不能成,故其弊亦不甚著;群最多之人,以同居于一自由市者, 則舊金山其稱首也,而其現(xiàn)象乃若彼。(同上)

有人告訴他,舊金山華人也曾有過比較規(guī)矩,比較安定的時候,但那恰恰是由于該市警吏"嚴緝之而重罰之也"。此后,主張嚴打的前任領事一離開,便故態(tài)復 萌了。梁啟超無奈地表示:"此實專制安而自由危,專制利而自由害之明證也。"(同上,122 ~ 123 頁)他在海外走了幾十個地方,所見過的華人組織不外兩端,一種是領 導者很強勢,沒有人敢反對他,"眾人唯諾而已,名為會議,實則布告也,命令也, 若是者,名之為寡人專制政體";另一種是領導者遇事不能決斷,遂成無政府狀態(tài),"若是者,名之為暴民專制政體"?;蛘呤枪讶藢V?,或者是暴民專制,幾乎成為中 國的宿命。這讓他感到很失望也很傷心,他說 :"此不徒海外之會館為然也,即內(nèi) 地所稱公局、公所之類,何一非如是?即近年來號稱新黨志士者所組織之團體,所稱某協(xié)會、某學社者,亦何一非如是?此固萬不能責諸一二人,蓋一國之程度,實如是也,即李般(即法國學者古斯塔夫·勒龐)所謂國民心理,無所往而不發(fā)現(xiàn)也。 夫以若此之國民,而欲與之行合議制度,能耶否耶?"在這種情況下,選舉之混亂 也就可以想見了,"各會館之有主席也,以為全會館之代表也。而其選任之也,此縣與彼縣爭 ;一縣之中,此姓與彼姓爭 ;一姓之中,此鄉(xiāng)與彼鄉(xiāng)爭 ;一鄉(xiāng)之中,此房與彼房爭。每當選舉時,往往殺人流血者,不可勝數(shù)也。夫不過區(qū)區(qū)一會館耳, 所爭者歲千余金之權利耳。其區(qū)域不過限于一兩縣耳,而弊端乃若此,擴而大之, 其慘象寧堪設想?恐不僅如南美諸國之四年一革命而已。以若此之國民而欲與之行 選舉制度,能耶否耶"?(同上,123 頁)

梁啟超最終是給出了答案的,他說 :"以舊金山猶如此,內(nèi)地更可知矣。且即 使內(nèi)地人果有以優(yōu)于金山人,而其所優(yōu)者,亦不過百步之與五十步。其無當于享受 自由之資格,則一而已。"(同上,124 頁)所以,他只能暫時放棄在中國實行共和 的訴求。在他看來,走向共和,就是走向災難。他說 :

夫自由云,立憲云,共和云,是多數(shù)政體之總稱也。而中國之多數(shù)大 多數(shù)最大多數(shù),如是如是。故吾今若采多數(shù)政體,是無以異于自殺其國也。 自由云,立憲云,共和云,如冬之葛,如夏之裘,美非不美,其如于我不 適何。吾今其毋??杖A,吾今其勿圓好夢。一言以蔽之,則今日中國國民, 只可以受專制,不可以享自由。(同上)

這絕不是一時的激憤之詞,而是他此時此刻的真實感受。當時,章太炎因《蘇報》案而入獄的消息傳到美國,蔣智由在寫給梁啟超的信中也談到這件事,并提到 吳稚暉向江蘇候補道俞明震出賣章太炎的傳聞。梁啟超很震驚,但最初他并不相信。 后來收到橫濱同人的來信,其中附有章太炎獄中寫給朋友的信,也認為他的入獄是由于吳稚暉的告密。雖說蔡元培后來曾出面為吳稚暉開脫,說他是冤枉的,但當時 遠在美國的梁啟超并不知曉,以他當時的心情,在回復蔣智由(觀云)的信中乃痛 心疾首地表示:"中國之亡,不亡于頑固,而亡于新黨,悲夫!悲夫!"并且聲稱:"弟近數(shù)月來,懲新黨棼亂腐敗之狀,乃益不敢復倡革義矣。"(《梁啟超年譜長編》,328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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