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啟超最擔心的,就是國家的分裂,乃至被瓜分,因此他一直呼吁,今日中國最重要的一點,就在于有一個強固統(tǒng)一的中央政府。于是發(fā)生了下面這個問題:這個強固統(tǒng)一的中央政府,是實行虛君共和呢,還是實行民主共和呢?就共和政體而言,梁啟超列舉了六種,并比較了它們的優(yōu)劣和利害得失。這六種共和政體分別是:
第一種,人民公舉大統(tǒng)領而大統(tǒng)領掌行政實權之共和政體。此共和政體之最顯著者,美國是也,中美南美諸共和國皆屬此種。
第二種,國會公舉大統(tǒng)領而大統(tǒng)領無責任之共和政體,法國是也。
第三種, 人民選舉終身大統(tǒng)領之共和政體,羅馬奧古斯丁時代法國兩拿破侖時代曾行之。
第四種,不置首長之共和政體,如瑞士聯(lián)邦是。
第五種,虛戴君主之共和政體,英國是也。
第六種,虛戴名譽長官之共和政體,英屬之自治殖民地。(同上,34~35頁)
這六種共和政體,梁啟超說,第三種、第四種、第六種可以不必深論,其中我國人所最熟知的,不過第一種和第二種,尤其渴望實行的是第一種,也就是美國式的共和政體。因此他重點談到對這種共和政體的看法:“此可為諸種共和政體中之最拙劣者,只可以行諸聯(lián)邦國,而萬不能行諸單一國。惟美國人能運用之,而他國人決不能運用。我國而貿(mào)然欲效之,非惟不能致治,而必至于釀亂。”(同上,37頁)為什么這么說呢?他認為,有四個方面的理由:
其一,凡立憲國,于元首之下,必別置行政府,對于立法府而負責任,兩府相節(jié)相濟,而治以康。獨美國不然。彼固有行政府之國務大臣也,然惟對于大統(tǒng)領負僚屬之責任,未嘗對于議會而負責任。蓋其系統(tǒng)各不相蒙也。然則為行政首長之大統(tǒng)領,亦對于議會負責任乎?曰:否,否。議會由人民選舉,大統(tǒng)領亦由人民選舉,所自受者同,不得而相凌也。故美國政府實無責任之政府,而與歐洲立憲國所謂責任內(nèi)閣之大義正相反對者也。(同上)
為什么美國政府沒有流于專制政府呢?
美國政府聯(lián)邦之國也,政權之大部分,為各州政府所保留,其割愛以獻諸中央政府者,實至微末耳。而即此微末之政權,其立法權之全部在兩議院,行政府并提案權與不裁可權而兩皆無之也。所余行政權之重要部分,上院猶得掣肘之。故美國行政府實權限至狹、權力至脆之行政府也。(同上)
梁啟超認為,今日之中國正處在一個列強環(huán)伺、虎狼當?shù)赖氖澜纾荒軟]有一個強有力的政府。他還說,美國的羅斯??偨y(tǒng)已經(jīng)看到了他的政府的弱點,要進行改革,我們?yōu)楹我钙涓厕H呢?
其二,既然如此,賦予大統(tǒng)領以廣大之權限,怎么樣?他說,固然可以,但其結果就是回到專制的老路上去。這一點,只要看看中美南美諸國的情形就明白了。“彼諸國皆襲取美國之成文憲法以建國者也,顧名則民主共和。而民之憔悴虐政,乃甚于君主專制?!保ㄍ?,38頁)為什么會這樣呢?梁啟超認為:“美國政治之大部分,出于聯(lián)邦各州,而彼諸國則全集于中央。大權所集,而他機關末由問其責任,欲其不專制焉,安可得也?!彼运f,如果我們采取美國的辦法,政府權限太小,不能適應當今的時勢;但如果效法中美南美,政府權力又太大,必定走向專制?!肮室悦乐拗ㄏ凳┲T我國,實無一而可也?!保ㄍ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