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在海南我們賣出去一塊地,賺了5000萬,后來買方出事了,他們反過來咬我們一口,說我們有問題,想讓我們把錢退給他。相關部門立案了,有大領導批示封我們的賬,功權在海南很難決定妥協(xié)不妥協(xié)。其他人都覺得我們沒犯法,但功權判斷危險非常大,有可能會被置于死地。最后功權含著淚,掐了電話不聽我們的,答應人家簽一個城下之盟。當時對方非常不講理,最后是在夜總會的包廂里逼著我們簽了字,退錢不說,另外還給他26%的利息。這一單生意沒有按照6人意見一致的原則做,但功權認為這一次他挽救了我們。其他人表示不滿,怪他連電話都不接;后來又把這塊地買回來,里外里損失一個億,這是我們在海南唯一的損失。之后,功權感到特別委屈,有一次在南寧郊區(qū)洪秀全起義的一座山上開會,又提起這件事,功權極其痛苦,一個人跑到山上哭去了,我們不得不散會,四處去找,找不到人大家很擔心,這里面包含太多復雜的感情。
……
那時我住在保利大廈1401房間,潘石屹住在樓下,我們很痛苦地討論著,等待著,就像一家人哪個孩子都不敢先說分家,誰先說誰就大逆不道。潘石屹也曾回憶道:"我非常珍惜和懷念我們曾經(jīng)一起創(chuàng)業(yè)的那段歷史,但每一個人都太有自己的主見了。"
就在6個人都很痛苦,都很矛盾的時候,三個契機讓事情有了戲劇性的轉(zhuǎn)變。一是1995年,王功權去了美國管理分公司,在美國吸收了很多商務、財務安排的方法以及產(chǎn)權劃分的理論。二是1992年,張維迎把《披荊斬棘,共赴未來》這篇文章帶到了英國,張欣看到這篇文章后很興奮,決定回國,張維迎就把張欣介紹給了馮侖。通過馮侖,張欣又認識了潘石屹,兩人開始談戀愛。張欣對問題的看法完全是西式的,認為他們之間不行分開就可以了--她把西方商業(yè)社會成熟的合伙人之間處理糾紛的商業(yè)規(guī)則帶給了萬通。
王功權和潘石屹都接受了西方的思想,開始勸說馮侖。馮侖開始不同意,但后來去了一趟美國,見到了著名經(jīng)濟學家周其仁。兩人聊得很投機,馮侖講了困擾自己已久的問題,周其仁講了"退出機制"和"出價原則",給馮侖以很大啟發(fā)。于是,6個人中的3個人接受了新的游戲規(guī)則。
回國后,馮侖提出"以江湖方式進入,以商人方式退出"。雖然是商人方式,但馮侖等人只是對資產(chǎn)進行了大致的分割,并沒有錙銖必較,還是保留了傳統(tǒng)的兄弟情義。走的人把股份賣給沒走的人,沒走的人股份平均增加,把手中的某些資產(chǎn)支付給走的人。
1995年3月,六兄弟進行了第一次分手,王啟富、潘石屹和易小迪選擇離開;1998年,劉軍選擇離開;2003年,王功權選擇離開,至此,萬通完成了從6個人到1個人(馮侖)的轉(zhuǎn)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