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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面飯店》第七章(7)

假面飯店 作者:(日)東野圭吾


住在東京都的飯店是多久以前的事呢?追憶著過去的種種,新田記起,跟當時的女朋友最后一次住在那里是五年以前了,那天似乎是白色情人節(jié)。依稀記得那天女朋友受到糕點制造商鼓動,想搞點什么稀奇的事,所以就住到了能看見大海的飯店。第二天早上接到緊急傳喚,所以退房的時間比預定早一些。女朋友一直在浴室里化妝不出來,那種焦躁不安,新田至今記憶猶新。

結(jié)果,不久之后,新田就跟那個女人分手了。雖然新田可以接受她的懶散,但她似乎難以忍受新田的冷淡。

回想著當時的情景,新田的表情變得柔和起來。雖然記憶是苦澀的,但他并不覺得那些經(jīng)歷是糟糕的。如果沒有那些事,他就不會入住到都市飯店吧。是的,居住在東京的人入住東京都市飯店不很常見。

這次案件的罪犯是哪兒的人呢?到現(xiàn)在為止,殺人案分布在整個東京城內(nèi)。那樣的話,殺人犯是住在東京市內(nèi)嗎?要不然,就是住在方便來往東京的地區(qū)。這種想法應該沒錯吧。

按照計劃實施犯罪的人,通常會選擇自己熟悉的地方犯案,也就是所謂的有熟知感的地區(qū)。雖然飯店只是一個建筑物,但內(nèi)部很復雜,就像一個小的城鎮(zhèn)。那么這次的犯人就是住在東京城內(nèi)或者市郊,平時經(jīng)常光顧飯店的人。

那么,會是些什么人呢?

新田坐起來,環(huán)視了一下房間。當目光掃到門口時,他定住了。

以前他也跟稻垣討論過,雖然飯店是陌生人頻繁交匯的地方,但在這里不驚動任何人行兇的概率幾乎為零,最有可能行兇的地方還是客房。但是,想要在客房殺人,會用什么手段呢?

跟受害人住同一個房間的話,作案確實很容易。讓受害人去登記入住,自己隨后進入房間殺了他,只需要警惕監(jiān)控錄像之類的就可以了。即使沒有約好一起住,只要跟被害人認識,創(chuàng)造房間里只有兩個人的機會也不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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