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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罪·城市之光》第七章 雨夜尋蹤(13)

心理罪:城市之光 作者:雷米


七號樓里居然有隱約的亮光。

方木立刻意識到不對。之前的數(shù)據(jù)顯示,七號樓里尚在堅守的“釘子戶”只有姜維利一家。郭桂蘭已經(jīng)被民政部門安排進一家養(yǎng)老院,即使她想回家,作為案發(fā)現(xiàn)場,警方也不會這么快就解除封鎖。

方木打起精神,拔腳向七號樓的方向走去,雖然腳下跌跌撞撞,雙眼卻死死地盯著那點亮光。隨著距離的縮短,七號樓的輪廓漸漸在黑暗中凸顯出來。

沒錯,那亮光的位置正在四樓。方木默默地估算了一下,眼睛一下子瞪大了。

那不是405室的位置么?

方木立刻收起雨傘,光滑的傘面一定會引起輕微亮度的反光,也許會被對方發(fā)現(xiàn)。他冒著大雨,盡量輕手輕腳地跑到園區(qū)的圍墻邊,小心翼翼地向七號樓摸去。

剛走到樓下,方木的全身就已經(jīng)濕透了。他稍稍平復一下呼吸,捋了一把滴水的頭發(fā),又把眼鏡在衣襟上擦干,確保自己的視線不會受到影響之后,他調(diào)轉(zhuǎn)雨傘,把傘把朝前,小幅度地揮舞了幾下,不由得又好氣又好笑。這玩意實在不適合做武器,還不如剛才在園區(qū)里揀塊磚頭。不過聊勝于無,總比赤手空拳好。

在雨夜里重返犯罪現(xiàn)場,不管他是誰,肯定與本案有關(guān)。

略略定神,方木貼著墻壁,慢慢地爬上樓去。

濕透的鞋子踩在腳下,不時發(fā)出噗嗤噗嗤的水聲,好在聲音不大,完全可以被外面淅淅瀝瀝的雨聲掩蓋。方木絲毫也不敢分神,一邊留意樓上的動靜,一邊小心地向上移動。

來到四樓走廊的轉(zhuǎn)角,方木貼著墻壁慢慢地蹲下來,平復一下呼吸之后,他微微探出頭去。

的確,一個人背對著自己,蹲在405室門前,不知在干些什么。一只手電筒被他放在身前,照亮了面前的一片區(qū)域。剛才在樓下看到的亮光,應該就來自那支手電筒。

方木輕輕地站直身體,捏了捏手里的雨傘,小心翼翼地踏進走廊。

對方似乎全神貫注,絲毫沒有注意到身后的方木正在慢慢靠近。方木盡可能不發(fā)出任何聲響,蹭到距離對方五米左右的地方。這個長度可以有效地防止對方突然發(fā)動攻擊,如果他轉(zhuǎn)身逃跑,自己也不至于被落下太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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