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狄仁杰真相》身陷囹圄(5)

狄仁杰真相 作者:于賡哲


第三階段:一線生機

狄仁杰等人的案子告一段落,來俊臣并沒有履行諾言,給狄仁杰等人減免死刑,史書上記載說他把狄仁杰等繼續(xù)關(guān)在苦牢里“待日行刑”,等著處死。在這個時段里,酷吏們由于忙著去陷害別人,對狄仁杰的看管有所放松。狄仁杰趁機從看守手里要來了筆和硯臺,悄悄在被子上拆下來一塊布頭,在上面寫了一份訴狀。寫給誰的訴狀?寫給武則天的。他要干什么呢?狄仁杰要告御狀,直接向武則天申冤。他知道此時武則天仍舊在維持高壓態(tài)勢,正是多疑的時候,而自己這個案件,武則天滿耳朵聽到的都是酷吏們的一面之詞,必須讓她聽到自己的聲音。

狄仁杰把布頭放到綿衣里,然后對王德壽說:“天氣逐漸熱了,能不能把這件綿衣交給我家人,去掉里面的綿絮。”這里順便說一下,唐代是否廣泛種植使用我們今天所說的“棉花”還是個疑問,學(xué)界有爭論。史書中這里的“綿衣”用的是“綿”字,一般情況下指的是填充蠶絲的衣服。這是題外話。

王德壽對狄仁杰已經(jīng)放松警惕了,他聽了這個要求,一點也沒在意,于是準(zhǔn)許狄仁杰把衣服交給了來探監(jiān)的兒子狄光遠。狄光遠將衣服拿回家,一拆就發(fā)現(xiàn)了那張訴狀,于是拿著它去向武則天喊冤。

此時的武則天,正面對著狄仁杰下獄而帶來的輿論風(fēng)暴。大家被告密和酷吏壓制許久了,許多人敢怒不敢言,結(jié)果這次狄仁杰等七人下獄,一下子使得大家爆發(fā)起來。為什么此時爆發(fā)呢?因為抓這七個人引起眾怒了。七人中狄仁杰、李嗣真均以正直而著稱。魏元忠不僅正直,而且還是平定徐敬業(yè)叛亂時的監(jiān)軍。當(dāng)時平叛大軍內(nèi)部對先打叛軍主力還是先打叛軍中較弱的一部爭論不休,魏元忠站出來力排眾議,建議先打弱旅,再攻主力,先易后難,有助于逐步增強朝廷軍隊的信心。最后主帥按照他的建議去打,果然收得良好效果。最終擊敗徐敬業(yè)也是靠他的計策,當(dāng)時雙方隔著一條溪水對峙,官軍前鋒首戰(zhàn)失利,士氣備受打擊。魏元忠注意到此時風(fēng)向有利,且敵人身處蘆葦叢中,于是建議火攻,官軍由此大獲全勝。這樣的人能是反賊?天下人都知道這是冤枉的。

于是有人以實際行動支援狄仁杰他們,比如李嶠,武則天派遣他和其他官員復(fù)核狄仁杰一案。其他官員雖然知道狄仁杰等是冤枉的,但是均不敢說實話,向武則天復(fù)奏的時候還是按照來俊臣的口徑說話。唯獨李嶠站了出來,他說:“孔子說‘見義不為,無勇也’,我豈能知道其冤枉而不敢伸張正義!”于是他上書武則天,痛陳狄仁杰等人的冤屈。但是武則天不聽,把他貶官了。

李嶠這個案件如此處理,說明武則天對狄仁杰這個案件的態(tài)度起碼是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要知道武則天的性格在她稱帝前后是有變化的,稱帝前以及剛稱帝的那個階段,是敏感而好殺的。她看待臣下是黑白哲學(xué),非黑即白,沒有中間路線,你要么為我所用,要么就是與我為敵。當(dāng)年她還是太宗才人的時候就曾經(jīng)體現(xiàn)出這種性格。太宗有一匹叫“獅子驄”的烈馬,無人可以馴服,武則天自告奮勇說我以馴服烈馬,但是需要三件工具,一是鐵鞭,二是鐵杖,三是匕首。她說,先用鐵鞭抽,它不服,就用鐵杖打它的頭,再不服,那就用匕首斷它的喉嚨。這個故事說明了她的性格,前兩下子是看你服不服我,不服的話那就是真的不為我所用了,那你也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殺了吧。太宗聽了都很驚訝這個小女子竟有如此性格。這里順便說一下,太宗也是剛烈性格,兩人性格相仿不能互補,從戀愛心理學(xué)上說,這一對不大可能美滿。高宗就不一樣了,高宗性格軟,武則天強硬,剛好配對,互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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