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撫州臨川區(qū)一個叫錢明奇的人,因拆遷問題多年得不到解決,最終引爆炸藥。他本人也在爆炸中身亡,這個區(qū)的區(qū)委書記和區(qū)長很快被免職。前不久傳出消息說,被革職的官員要復(fù)出,需要錢明奇的兒子寫感謝信。這位兒子說“要我感謝他們什么?感謝他們把我父親逼死了?”想出這種奇特的主意來,如此羞辱和踐踏家人的感情,要多少曲里拐彎的腸子!
這就完全不是什么“平庸的惡”,或者什么“惡的平庸性”。漢娜·阿倫特的概念放到中國語境里來,已經(jīng)不足以釋放我們環(huán)境中那些特別的東西。這些官員們,那些腦肥腸滿的家伙們,他們豈止是平庸的?他們怎么可能自甘是平庸的?哪有什么平庸可言?他們甚至覺得自己有“個性”得很!他們挖空心思,巧取豪奪,如天馬行空,無法無天;八仙過海,各顯神通。在欺壓百姓、魚肉人民方面,他們有多少“聰明才智”。什么黨性、人民性,統(tǒng)統(tǒng)不在話下!
在阿倫特的語境中,“平庸之惡”,主要指的是“服從之惡”。對猶太人實施大屠殺,在當(dāng)時是“最高元首”的意志,是在彼時法律允許的框架之內(nèi),是得到各種公示的法規(guī)條文支持和鼓勵的。這就使得1962年站在耶路撒冷審判席上的艾克曼,強調(diào)自己的做法僅僅是“服從上級的命令”。很難說他這個具體的人,從這種服從中得到什么好處。
這個第三帝國的運輸專家,在1941年—1944年期間,曾指揮將千千萬萬的猶太人送往死亡營,而他本人卻并不是一個鮮明的反猶主義者;相反,而是猶太文學(xué)、美術(shù)的愛好者,熟悉猶太經(jīng)典;他也并不是一個天生的殺人狂,曾經(jīng)因為不愿意到尸體現(xiàn)場而提出過工作調(diào)動,最后還是因為服從而留在了崗位上。1944年他在匈牙利,當(dāng)?shù)氐莫q太人組織與納粹之間已經(jīng)有了拿錢換人的交易,就像影片《辛德勒名單》中發(fā)生的那樣,他卻絲毫不為金錢所動,在火車車皮缺口的情況下,讓數(shù)萬猶太人步行走向死亡營。在法庭上他說如果接受了金錢交易,會“讓他的良心感到不安”。
你可以說此人就是一個冷血怪物,一個機器人,一枚閃閃發(fā)光的螺絲釘,一只锃亮光滑的齒輪。他處在一部龐大的機器之中,作為零部件,他直接向這部機器負責(zé)。他甚至不是我們這里所說的隨大流,人云亦云,看別人眼色行事;而是在個人之身與大機器之間,建立了一種垂直聽命的關(guān)系。他越是隱藏自己,機器便越是得以快速運轉(zhuǎn)。盡管“毒氣室”、“焚尸爐”是駭人聽聞的,然而這些人們卻是機械性的,規(guī)規(guī)矩矩的,毫無特色的。
我們這里也有“服從”。在某些方面某些問題上,“母體”(借用《黑客帝國》的詞匯)中的人們是絕對服從的,但那僅僅是表面的、口頭上的,是言辭上的表態(tài),類似舉手宣誓而已。但這個宣誓實際上是不算數(shù)的,他們從來也不相信自己剛剛表態(tài)或承諾過的東西。一轉(zhuǎn)身,他們就忘得干干凈凈,與別人一起嘲笑它們。如果說這種表面上的效忠有什么實際內(nèi)涵,那就是借此一方面讓自己往上爬,另一方面,用來壓制和剪除不同意見,拒絕接受來自公眾的批評監(jiān)督。
在這個所謂服從的另一側(cè),則是他們的“主動之惡”或者“各自為惡”。即使是上級的命令(政策、法律法規(guī)),他們也不會去聽的,而且以能想出“對策”來違反為榮。我們的法律不允許腐敗,但是腐敗盛行;我們的法律不允許造假,但是造假遍地;我們有專門的紀(jì)檢委員會或其他專門機構(gòu),但是對于各級官員們的違法亂紀(jì)行為,幾乎較少具有約束力。他們就像一小股一小股鮮艷的魚群,爭先恐后地沖出法網(wǎng),并且越是因為各種“自選動作”,他們的身上的“魚鱗”越加鮮艷,他們的“人性”才大放異彩——至少他們自己這樣以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