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在臺灣四十年》5.繁華舊夢(12)

慆慆不歸:我在臺灣四十年 作者:于秀


直到最后一天,我送一個軍官太太和她的兩個孩子到頭等艙,因為形勢越來越緊張,船上擠滿了人,有當(dāng)兵的也有老百姓,我們繞了很多通道才趕到頭等艙,可沒等我離開,船就鳴笛啟錨了,我站在甲板上,看著船離岸邊越來越遠(yuǎn),我嚇壞了,差點從船上跳下來,可正在這時一個國民黨軍官抓到了我,他說:“你干嗎?開小差也不能跳江啊,你這樣跳下去只有死路一條,不如跟著我去臺灣好,你可以編進(jìn)我的部隊里,當(dāng)了兵就不愁吃喝了?!?/p>

說完,他拽著我的手腕,把我?guī)У搅说着?,那個又悶又熱的底艙已經(jīng)坐滿了像我這樣被抓來的人,就這樣我被帶到了臺灣。

到臺灣以后,我被編進(jìn)了部隊,因為我認(rèn)識字,又會算賬,后來,我被調(diào)到后勤處干文書,一直到后來做到后勤部主任,我這一做就是32年,1981年退役時我已經(jīng)60歲了。

在部隊這么多年,我每天最怕的就是晚上,夜深人靜我就想在大陸的家,想我的父母,他們也許以為我早死了,想你,不知道你會不會過得不好,會不會嫁一個對你不好的男人。

那時,我最后悔的就是沒有帶你走,而是勸你回家,我明明知道回去以后,你就不可能再見到我,可是,我總覺得即使你可以嫁給我,我也要明媒正娶,我不要你偷偷摸摸為我跟家里鬧翻,畢竟,他們養(yǎng)育了你十幾年。

后來,我在部隊的職位升上去了,收入也不錯,有很多人給我介紹姑娘,勸我在臺灣成個家。

可我覺得臺灣不是我想來的地方,我在這里即使成了家也找不到家的感覺,我何必要去找這個煩惱。

再說我一直沒有忘記過你,我想即使你已結(jié)婚成家,我也要等著你,我15歲,你才7歲的時候,我就喜歡你,我無法改變自己的這份感情,除非是我們都不在人世。

就這樣一年一年,我一個人挨了過來。陪我的就是你小的時候穿破的一雙襪子。那是你因為破了扔在我們家的,我把它收了起來,準(zhǔn)備讓我母親給你補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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