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我們相信劊子手不管殺人對不對,只管按所吩咐的方式殺人,殺得心安理得,把活兒依要求做好,做好了不僅無罪感,而且很自豪,作者又特意說出了道理,實際是在向我們作必要的解釋--起碼他是把它們當作解釋的:
小的下賤,但小的從事的工作不下賤,小的是國家威權的象征,國家縱有千條律令,但最終還要靠小的落實……只要國家存在,就不能缺了劊子手這一行。眼下國家動亂,犯官成群,盜賊如毛,國家急需手藝精良的劊子手。
干咱這一行的,一旦用白公雞的鮮血涂抹了手臉后,咱就不是人啦,人間的苦痛就與咱無關了。咱家就是皇上的工具,咱家就是看得見摸得著的法律。
孫丙忍受了這樣的酷刑,他已經(jīng)成了圣人……多活一天就多一份傳奇和悲壯,就讓百姓們的心中多一道深刻的印記,就是在高密的歷史上也是在大清的歷史上多寫了鮮血淋漓的一頁……
但是,中國人的親情勝于血,輿論很可怕,倫理講回避,女兒的公爹和丈夫不加回避,親自操刀,把親爹殺了,如此冷靜,如此從容,如此專致,如此順當,只出過一小點差錯,誰信?
況且,這么大量地描寫殺人的過程細節(jié),意義何在?
為把人物形象打造得更加豐滿?為可更見得我們歷史與文化的黑暗、畸形?也為把自己的才氣和想象力發(fā)揮得淋漓盡致?
這都不失為一個大的創(chuàng)作策略,但它又是以人物的形象失真和歷史失真為代價的。
從小說內容上看得出,作者的確收集來了不少的歷史資料與故事傳奇,進行過認真的研究,寫到這里時,他的聰明就全用在對如何殺人的身臨其境般地描寫上了。劊子手也從孫五那樣的“不像人”下跪,變成了法的象征,國家的榮耀……
核子在此,那么,它的“愛情”發(fā)生過程的莫名其妙,在某些唱詞唱腔上的泛濫浮夸,就都不足為怪了。
莫言的又一個走到極端的話題是兩性關系。他尤其愿意表達女性人物情欲的裸露狀態(tài)。
《紅高粱》里的“我奶奶”尚不很分明,到《檀香刑》時,終于有了個女主角眉娘,和縣太爺錢丁掛上,弄得滿城風雨,公開地有傷風化。
這情感故事就不再像發(fā)生在古時有條件妻妾成群的知縣大老爺與民女之間,倒更像現(xiàn)今一夫一妻制下的村兒里作威作福的村長與民婦偷情。
具體描寫時,表面上作者想把眉娘寫成情欲“解放”了的主兒,實際效果上整個兒玄虛不實,矯情做作,不可信,不可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