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湖之前的日子
父親為什么要到頤和園魚藻軒跳昆明湖自殺呢?
關(guān)于這件遺憾事,討論的人很多,關(guān)于原因,也各有不同的見解,包括“羅振玉先生逼債說”、“羅振玉先生帶回女兒說”、“殉清說”、“時局逼迫說”等。東明回想起來,可能是各種因素促成的,導(dǎo)火線則是大哥潛明突然病逝,大哥的妻子羅孝純卻被其父羅振玉帶回去自己照顧,父親受到很大的刺激。
1918年,大哥十九歲在上海結(jié)婚,大嫂即羅振玉之次女。父親與羅振玉先生初為師生,繼為朋友,終為兒女親家,關(guān)系實不同尋常。
然而好景不長。1926年9月,潛明哥在上海突染傷寒癥,本已好轉(zhuǎn),但實際并未痊愈。這類病在恢復(fù)期忌吃生硬之物。大哥喜歡吃硬飯,后來又發(fā)作了。父親聽聞大哥病危,即由北京清華園乘車赴上海,其病已無救。父親在上海為他主持喪事。羅振玉也到上海慰問,并安慰自己的女兒曼華(字孝純)。喪事辦完,羅振玉就帶著女兒回到天津羅家去了,當(dāng)時稱之為“大歸”。
父親個性剛直。他最愛大哥,大哥病逝,給父親很深的打擊,已是郁郁寡歡,而羅振玉又不聲不響地偷偷把大嫂帶回娘家,父親怒道:“難道我連媳婦都養(yǎng)不起? ”然后,他把大哥的撫恤金及其生病時大嫂變賣首飾的錢全部匯去羅家。他們寄還回來,父親又寄去,如此往復(fù)兩回。父親氣得不言語,只見他從書房抱出了一迭信件,撕了再點火焚燒。我走近去看,見信紙上款寫著:觀堂親家有道。
此事后,不再見父親的歡顏,不及一年他就投湖自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