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博弈與社會》第一節(jié) 社會的基本問題(8)

博弈與社會 作者:張維迎


如圖所示,雙方都合作的話,每一方都會得到的回報為3;如果都不合作,則回報都為0;如果一方選擇合作,另一方選擇不合作,則選擇合作的一方得到的回報為-1,選擇不合作的一方得到的回報為4。

顯然,從兩個人的總利益的角度,即所謂集體理性來看,都選擇合作是最優(yōu)的。因為此時他們的總回報是6,而其他的選擇組合所帶來的總回報最多也就是3。但是,這樣的一個社會最優(yōu)(別忘了,我們假定這個社會只有兩個人,對兩個人總利益最優(yōu),也就是社會最優(yōu))的結果會出現(xiàn)嗎?

如果每個人只從自己的利益出發(fā)做選擇,這一社會最優(yōu)的結果可能不會出現(xiàn)。因為每個人都會想到,如果對方選擇合作,自己選擇不合作得到的報酬為4,選擇合作得到的報酬為3,此時選擇不合作要優(yōu)于選擇合作;如果對方選擇不合作,自己選擇不合作得到的報酬為0,選擇合作得到的報酬為-1,此時選擇不合作仍然優(yōu)于選擇合作。所以,無論對方如何選擇,自己選擇不合作對自己來說都是最有利的結果。也就是說,如果雙方都是自利的理性人,則這時最終出現(xiàn)的結果是雙方都選擇不合作,每一方都得到0的報酬。這個例子表明,個體理性有時難以形成集體理性,在個體理性和集體理性之間存在沖突。這就是我們所稱的合作問題(或合作困境)。

在現(xiàn)實生活中,有很多類似的情形。經(jīng)濟學家和其他社會科學家用“囚徒困境”(prisoners' dilemma)來描述個體理性和集體理性發(fā)生沖突的情況。囚徒困境的存在給我們提出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如果一個社會存在合作紅利,我們如何來獲得它?或者說,如果集體理性是我們所希望達到的,那么,我們如何通過個人的理性選擇來實現(xiàn)?在本書后面的討論中我們將看到,人類社會的許多制度和文化就是為解決“囚徒困境”問題而演化出來的。


上一章目錄下一章

Copyright ? 讀書網(wǎng) ranfinancial.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備15019699號 鄂公網(wǎng)安備 420103020016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