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理性的人不去訴諸理性
請你設想有一塊肥沃的土地,一座村莊的所有農(nóng)民均可使用??梢灶A料,每個農(nóng)民都會將盡量多的奶牛趕到這塊土地上去放牧。只要沒有人偷獵、沒有疾病蔓延,這件事就行得通,簡言之:只要奶??倲?shù)不超過一定數(shù)量,也就是土地不被剝削殆盡即可??墒?,一旦事情不是這樣,公地的美麗想法就會突轉為悲劇。作為理性的人,每個農(nóng)民都試圖將他的利潤最大化。他心想:“我要是再多將一頭奶牛趕去公地,我會得到什么好處呢?”他可以得到多出售一頭奶牛的額外好處。多一頭奶牛造成的過度放牧的害處由所有人承擔,單個農(nóng)民承擔的損失極小。所以從他的角度看,將更多的奶牛趕到公地上去放牧是理性的。于是再來一頭、再來一頭,直至公地被毀掉,這就是公地悲劇。
公地的真實意義是一處公共場所,希望通過教育、啟蒙、信息宣傳、呼吁“社會責任感”、教皇訓諭或搖滾明星的布道從根本上解決公地悲劇是不可能的。如果有人真想解決公地問題,只有兩種可能:將公地私有化或加強管理。具體地說,就是將這塊沃土交到私人手里,或封住草地的入口。比如管理,就意味著由國家制定規(guī)則:也許是收取使用費,也許是進行時間限制,也許是根據(jù)眼睛的顏色(或眉毛、奶牛的顏色)來決定誰享有優(yōu)先使用權。
私有化是較為簡單的解決方法,但加強管理也有據(jù)可援。為什么這兩者做起來這么難呢?為什么我們總是沉湎于公地的想法呢?因為我們還沒有為解決這一社會難題作好準備。原因有二:第一,在整個人類的發(fā)展史上我們幾乎一直擁有無限的資源可供支配;第二,一萬年來我們都生活在一個50人左右的小群體里。彼此間相互認識,如果有人只考慮自己的好處,濫用公眾利益,就會被發(fā)覺,并遭到最嚴厲的懲罰——失去名譽。在小范圍內(nèi),道德的制裁至今還有效(雖然沒有警察在場,我也不會在聚會中將我朋友們的冰箱洗劫一空),但在一個匿名社會里道德就沒那么管用了。
凡好處歸個人而成本由集體承擔的地方,就潛伏著公地悲劇:二氧化碳的排放無度、亂砍濫伐樹木、水污染、灌溉無節(jié)制、無線頻率的過度使用、公用廁所的臟亂差,太空垃圾不回收、“大而不倒”的銀行等。但這并不是說,自利的行為是絕對不道德的。將多一頭奶牛趕去公地的農(nóng)民不一定是悲劇制造者。這個悲劇只有當群體超出100人左右、我們到達了系統(tǒng)再生能力的極限時才會出現(xiàn)。顯然,我們將越來越多地遇到這個問題。
公地悲劇本是亞當·斯密的“無形的手”的對立面。特殊情形下市場這只無形的手并不能指向最佳效果——而是恰恰相反。
自然,有些人會特別重視他們的行為對人類和經(jīng)濟體系的影響,但在這種自我負責基礎上制定政策是盲目的,我們不可以指望人類的道德理性。厄普頓·辛克萊說得一針見血:“如果某人的收入取決于不理解某事,要讓他理解就會很難?!?/p>
簡言之,只有上述兩種解決方法:將公地私有化或加強管理。對于無法私有化的東西,如臭氧層、海洋、衛(wèi)星運行軌道等,必須加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