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對方顯然是有備而來,他不慌不慢地從兜中將原來他們簽訂的合同拿出來,一條一條地指給劉強東說:“合同上寫的是24萬元買餐廳,餐廳里有什么,就是餐廳的這個名字和買鍋碗瓢盆。這一點要明白?!?/p>
劉強東一時氣得不知道說什么,他以為24萬元是把房子買了。后來找了律師才知道了這個條款的真正意義,但是餐廳名字和那些鍋碗瓢盆,這些哪兒值24萬元呢?劉強東被這個老板不高明的騙術給騙了,他每個月不得不另交房租。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這時,餐廳在經(jīng)營管理上又突然出現(xiàn)了一些問題。
經(jīng)營之初劉強東把握著一個原則,自己要管理餐廳的財務往來,要抓好餐廳的要害部門。但是劉強東畢竟還是學生,要上課,每周只能夠去店里一次,有時候就不能做到及時采購食材,影響餐廳經(jīng)營。
時間長了餐廳就有人向劉強東建議,讓餐廳中的員工來負責采購和結算,劉強東只需要定期進行審核就可以了。劉強東思考一下,覺得這個提議雖然存在一些弊端,但是他的放權思想理念促使他采用了員工的建議,因此就放心地將采購和收錢的工作交給了員工。
劉強東接手了餐廳和所有員工,但卻沒有仔細想過要如何管理。確切地說,在他的腦海中還沒有形成嚴格意義上的管理觀念,甚至根本沒有想過要有一個能夠信任的執(zhí)行經(jīng)理去管理日常的事物。管理在當時劉強東的思維里,不過是抽時間看看員工是否在努力工作,找個新想法改善餐廳環(huán)境而已。不知不覺中,劉強東的飯館處于一種放任自流的狀態(tài)。
經(jīng)營半年后,劉強東這才發(fā)現(xiàn),員工平時吃飯,不光吃好菜,還要喝好酒;特別是餐廳的大師傅,最后連二鍋頭都不喝了,只喝茅臺;采購員為了賺錢,報賬時多報,采購者竟然為了多貪污,不僅10元一斤的牛肉會報12元一斤,而且明明只需要10斤,非買30斤,不惜白白扔掉20斤,只為要貪那每斤2元的“差價”;收銀員為了自己賺錢,瞞報營業(yè)額,每天實際的營業(yè)額是多少,也只能由收款人說了算。
屋漏偏逢連陰雨,劉強東沒有意料到,沒多久,更為嚴重的事情是發(fā)生了。劉強東接手餐廳半年后的一天,餐廳里面來了兩個戴著大蓋帽、穿著制服的中年人,其中一個人不緊不慢地從隨身帶著的包中拿出了一張紙遞到劉強東面前。劉強東接過那張紙一看,頓時覺得五雷轟頂。這是一紙拆遷通知書,今天是拆遷辦的工作人員通知劉強東這里要進行規(guī)劃,需要進行拆遷,要求劉強東在一周之內(nèi)停止經(jīng)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