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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校園后,我開始在臺灣找工作,卻充滿了失望和氣餒。
一些簡單基本的工作,卻要求大專學(xué)院畢業(yè);一些業(yè)務(wù)助理的工作,薪水比勞動基準(zhǔn)法規(guī)定的還低,做的事情多、工作時間長,卻要領(lǐng)幾個月的試用期低薪,雇主還理直氣壯地要求加班、責(zé)任制,臉都不紅一下。這讓我的心死了一半,對人生的熱情也只剩一半。
我懷念起在澳大利亞打工度假的日子,雖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職業(yè),但是做得心甘情愿,沒有抱怨,而且死心塌地地做好自己該做的事。怎么說呢?上班簽到、下班準(zhǔn)時離開,如果因為事情沒做完想做完再走,還會被主管趕,他們覺得時間到了就該回家,事情留給下一個來接班的人就好了。
當(dāng)?shù)胤钜?guī)定一周工作時間不能超過38小時,主管排班時就會算好,一旦超過就依規(guī)定付加班費,周六上班多付50%的薪水、周日上班多付100%。每個月,雇主額外付規(guī)定薪水的9%當(dāng)退休金,還有旅游儲蓄。我才工作了三個多月,離職時連旅游儲蓄的錢一起,多拿了500多澳元。
很多人可能會說,那是我運氣好找到有良心的公司,但我覺得,每個人都有權(quán)利選擇“把自己的時間賣給誰”,如果你要廉價地把自己賣給不好的公司,這也是自己選擇的,不是嗎?在澳大利亞,很多臺灣人都忍一口氣去華人餐館工作,1小時領(lǐng)5澳元。(澳大利亞規(guī)定最低時薪是15澳元)我從來不去給那種地方投履歷,因為那些顧主不懂得尊重員工,又為什么要為他賣命?我才不肯縱容那些人糟蹋我的時間。
那,是我運氣好嗎?我覺得不是。這和整個社會與人們對于自己時間的認(rèn)知有關(guān)系。在西方國家文化下,如果雇主涉嫌壓榨勞工,他們會全部站出來抗議,就像歐洲不時有人在罷工爭取權(quán)力一樣。但是在華人社會,傳統(tǒng)文化教導(dǎo)我們要和平、妥協(xié)、配合,大家多半默默地承受,就怕吭點聲音都會被炒魷魚。寧愿就這樣受氣下去。我想,只有當(dāng)大家都尊重自己且方向相同時,愿意一起去爭取時,才有可能改變些什么吧!我不知道我可以為此做些什么,只好帶著彷徨與期待,去看看其他國家的人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