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次,李密享受單獨押送的待遇,沒有獄友可以幫忙,自然也沒有金錢可以收買看守。
據記載,押送人員要將李密送到他的老上司宇文述那里,宇文述是不會跟李密講交情的,等待他的只有項上一刀。
走到路上,李密突然報告腿上有傷。我們都知道,這是在玩花樣,但李密的運氣實在很好,押送他的兩位公人竟然接受了這個說法。
事實上,這兩位公人確實不錯,他們沒有為難李密,既沒有給李密泡水燙腳,也沒有請他穿新麻鞋,更沒有把李密騙到野豬林,一棍結果了。一路上,兩位公人充分照顧李密的腿傷,將李密的枷鎖取了下來,一天只走二十里,照這個速度,要送到宇文述那里,只怕宇文述都沒命來斬李密,交代一下,此時,是大業(yè)十一年正月(公元615年),宇文述病死在第二年。
實心眼的公人碰到多心眼的李密,注定是要吃虧的。
行到一個水澗,李密跛著腳沿著岸邊前進,突然一蹶足,以一個漂亮的猛虎撲食式摔進了水里。
水花濺開,一會兒,水又歸復平靜,只見李密直挺挺躺在水里,一動不動。
這把兩位老實的公人嚇壞了,要把李密淹死了算誰的,于是,兩位紛紛跑到岸邊,伸出長槍,捅一捅水里的李密。
猛然間,李密跳將起來,順勢抓住了槍頭,拼命一拉,就這樣,兩位公人不幸就被繳了械。
李密回槍,刺向了兩位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