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我們的不在場證明
——如此這般,前面都用第三人稱來寫,感覺很有小說的架勢吧?要一直用第三人稱寫嗎?
終于輪到我們粉墨登場了,自己寫自己的事也很好玩。所以,接下來我要用第一人稱試試看。在此之前,先匆忙自我介紹一下。我叫栗本薰,二十二歲,水瓶座——啊,前面好像已經寫過了。我是生手,經常忘記自己寫了什么、寫到了哪里。
“你們是……”
年紀不到四十歲、一看就知道是警界精英的警部補時而抬頭時而低頭地打量著我們,臉上露出厭惡的表情。
我們已經習慣他們的這種態(tài)度,絲毫不感到驚訝。信一頭長發(fā)垂到背后,用橡皮圈隨意地綁著,還留著山羊胡;泰彥燙了一頭蓬松的黑人頭。三個人中,我算是最正常的,但頭發(fā)還是比一般中長發(fā)的女生長。他們不露出厭惡的表情才不正常呢。
“你們是……”
看到我們嬉皮笑臉的樣子,警部補可能以為我們在嘲笑他,立刻氣紅了臉,再次問道。
“我們是來打零工的?!毙耪f。
“那個綁馬尾的,你是音效助理吧?”
導演似乎因為信的頭發(fā)記住了他。
“對?!?/p>
“那你們兩個是做什么的?”
“就是各種打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