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低聲下氣:“你見多識廣,你看了那兩件東西沒有?”
約伯把手里的杯子放回杯架,站起來爬上吧臺,就這么遙遙地、居高臨下地看了一眼,然后爬下來對我說:“真的。你死定了?!?/p>
這六個字把我說蒙了。
真的。
十三顆金絲成串的極品血天珠。
巴掌大的老坑玉綠佛。
紅得像白雪公主的嘴唇。
綠得像白雪公主老公的帽子。
這些東西隨隨便便地放在兩張揉皺的餐巾紙上,剛才斯百德把它們掏出來的時候,那馬虎勁頭還不如懶漢掏耳朵。
我不懂天珠,我也不懂玉,但我有基本常識——如果是真的,那這樣成色的兩樣?xùn)|西,隨便就能把十號酒館買下來。
我緩慢地走回桌子旁邊,沉思了一會兒,問斯百德:“這是你最后的局嗎?”
這個問題我很久前就想問了。
兩個月前的某一天晚上,斯百德第一次來到十號酒館,他要了最貴的純波本,喝得又快又開心。給錢的時候,他非要把一百的鈔票說成二十不可,收錢的人表示反對,他不惜與之翻臉。于是約伯立刻將他視為平生知己,兜著他的肩膀周游酒館,帶他去和所有人寒暄,每說一聲hello,斯百德就請整個酒館的人多喝一巡酒。大家都知道這是生意,不是友誼,但也不妨礙每個人都馬上和他熟起來。
從那之后,他每天都準(zhǔn)時到十號酒館報到。有一天,他號召大家玩一個小游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