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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母的四條規(guī)矩

百年袁家 作者:王碧蓉


嚴母的四條規(guī)矩

楊氏生育了六個孩子,四男二女,其中小女兒早年夭折,大女兒后病逝。袁世凱是一位嚴父,楊氏也大致是一位嚴母的角色。

楊氏給兒子們立的門風家規(guī)是相當嚴格的,她絕不允許兒子們徹夜不歸混跡于妓院、戲場和舞廳,她每到晚上九點就坐在廳堂等兒子們回來。十一公子袁克安留過美,但也喜歡昆曲青衣,生性也幽默,可能覺得自己的母親過于嚴肅,需要有一些輕松和調(diào)侃,于是有一晚,他準備了一套女子服飾的行頭,還有假發(fā),快到家門口時換上,手還挽著六哥克桓的胳膊,款款走進袁家廳堂。這樣的場面給楊氏帶來的震怒不言而喻,她氣得抄起身邊的家具打了過去,十一公子克安從此以后再也不敢開這種玩笑了。

楊氏雖然對兒子們要求嚴格,但是兒子們外出求學期間,從生活起居、身體健康到保證學習等等,慈母之心百般牽掛。下面是她的長子袁克桓在外求學時她用鉛筆寫的一封親筆信,可窺一斑,現(xiàn)抄錄如下(標點為筆者所加):桓虎知悉:

接來稟已閱。楊家物不妨收,但不必與之往來,伊來人也不必見,汝宜專心用功以少見人為是。汝眼疾已大愈否?如已愈,不宜多服藥,若仍未愈,望即從實告我,免我惦念。藥俟汝信來,再酌量配寄。皮襖已做成,待便即寄。我及汝弟妹均好,汝父亦安健,壽期將到,外客亦有來者。闔家皆安,汝勿為念。此詢學益并望保重。

勿亂食物之有損衛(wèi)生者。

生母手示  八月十七日楊氏給出國留學的兒子們立了四條規(guī)矩:一、不能信洋教;二、不能娶洋媳婦;三、不能帶洋孩子回來;四、不能吸毒。幾個兒子留學期間沒有一個破了這些規(guī)矩。但是有兩個兒子的婚姻后來出現(xiàn)變故。一個就是九公子袁克久,因為跟黎元洪的次女黎紹芳結(jié)婚的時候,新娘黎紹芳精神有一些問題,這本身就釀下了一樁悲劇的婚姻,后來袁克久先后與李熙、張雅麗生活在一起,袁家第三代人分別稱她們?yōu)樾寢尯途乓?,而從未稱其為九嬸。還有一個就是十一公子袁克安,他從美國回來以后,成為袁家抗婚第一人。這兩位公子早年去美國留學,開始接受美式的生活方式和尊重個人的情感意愿,拒絕了傳統(tǒng)婚姻的束縛,弱水三千,只取自己需要的那一瓢飲,走向了戀愛自由和婚姻自主。這兩樁婚姻變故時楊氏還健在,并且也默許了這樣的變故。這從另一個側(cè)面說明楊氏的頭腦并不是很頑固的,在對待子女的婚姻上,還是能夠體諒到子女的個人意愿和幸福,反映出楊氏治家的一個風范,隨著時代的變遷,既重視門當戶對,也允許子女追求自己的幸福,家庭開始有了一定的民主氛圍,當然也與九公子袁克久和十一公子袁克安經(jīng)歷了十年美國留學的熏陶有關(guā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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