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艱巨的任務(1)

底線:默多克與《泰晤士報》之爭背后的新聞自由 作者:(美)哈羅德·埃文斯


艱巨的任務

我們移步洛杉磯法庭,繼續(xù)對真相的追尋。在那里,公正和真相未能完美同步。當值法官皮爾森·豪已經(jīng)80歲高齡,他的堅定和勇敢讓人印象深刻。被告要求密封所有提供給法庭使用的內(nèi)部文件,至少確保秘密在案件結(jié)束時才公開。他同意了這個請求。不過,豪并非企業(yè)之友。他處理的首例空難案就花費了八年時間。自此,他也決心大刀闊斧地“改革”,從而縮短斷案時間。

這并非事出無因,豪在出生后不久,父親便離開了人世,是收容所將他撫養(yǎng)成人的。因此,豪深知無謂的拖延只會加重對孀婦和兒童的傷害。他給文件的公布設(shè)立了嚴格的時間表,并在兩年的時間里解決了其他八起大案。他希望通過準許封存的方法,說服公司提早達成和解,免去定性責任的審理之苦。然而,麥道公司、土耳其航空和通用動力公司的康維爾分公司卻拒絕了豪的好意,他們都在互相推卸責任。一場拉鋸戰(zhàn)由此揭開序幕。

我能理解法官的目的。只是如此一來,我們的處境尷尬。根據(jù)在倫敦達成的協(xié)定,報紙對斯圖爾特·斯佩澤、詹姆斯·巴特勒和鮑伯·福萊的協(xié)助,建立在信息互通的基礎(chǔ)之上。盡管斯佩澤的事務所代表了英國多數(shù)的受害家庭,但仍有半數(shù)以上的受害家庭分由其他6家事務所代理。豪以委員會的形式將他們組織在了一起。即便在法官裁定前,也并非所有的律師都對《星期日泰晤士報》的參與充滿熱情。原告律師千差萬別,要想把他們擰成一股繩絕非易事。

例如,波特在通讀一篇文件時,就曾有原告律師上前奪走了她手中的所有文檔,原因是他對文件的內(nèi)容持反對意見。這讓艾迪和波特憂心忡忡。

事情還遠沒有結(jié)束。原告律師發(fā)現(xiàn),他們位于威爾希爾大道的辦公大樓也是被告律師的大本營,只是在不同樓層而已。局面頓時變得緊張起來。這棟大樓也確定為預審聽證的地方。更不要說,作為所有原告律師的總部,杰斐遜、巴特勒和福萊的辦公室內(nèi)存放著數(shù)以千計的文件。在另外的房間里,還放有一套允許公共訪問的原始文件。

事故的真相,可能就隱藏在這兩個房間的文件中。不過,在事故責任未定性前,真相恐怕不會輕易現(xiàn)身。不可否認,原告律師有義務爭取高額賠償,他們也更愿意免受焦慮、拖延和審理花銷之苦。不過,《星期日泰晤士報》還肩負著更廣泛的責任——在不妨礙原告律師的情況下,履行我們的義務。

我批準了艾迪和波特著手每份文件的復印工作。隨后,報紙聘用了加州奧蘭治霍氏律師事務所的馬克·霍爾維茨。他是一名美國記者的辯護律師,該記者因為在一篇描寫兇手曼森[1]的文章中透露了消息來源而身陷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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