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公民與臣民(2)

易中天中華史:國家 作者:易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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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的“臣”(甲二八五一)。這個字,學者普遍理解為戰(zhàn)俘和奴仆,如鄭玄稱“臣謂囚俘”,孔穎達稱“臣謂征伐所獲民虜者也”,《左傳·僖公十八年》稱“男人為臣,女人為妾”,郭沫若、葉玉森、楊樹達、馬敘倫等均持此說,但解釋不同。)這些奴隸中的小頭目,可能是戰(zhàn)敗族群的族長或酋長。他們就是最早的“臣僚”。君臣的臣,就從這里演變過來。說白了,其實是貴族和官員在君主面前以奴隸自居,就像清代的滿族王公見了皇帝自稱“奴才”。

同樣,民也不是好詞,至少不是尊稱。

在古書中,民這個字,往往被解釋為冥、暝、盲、氓。大約因為最早的民都是戰(zhàn)俘和奴隸,有的還要被刺瞎眼睛。比如黎民,就是戰(zhàn)敗的九黎族;畜民,就是被商人統(tǒng)治的老奴隸;頑民,則是被周人打敗又冥頑不化的殷商貴族。既然戰(zhàn)敗,自然是“民”。人,才是勝利者和統(tǒng)治者。在上古,人和民也不平等。最高級的是“大人”,其次是“小人”,最低級的是“萬民”。

后來,奴隸變成平民,也還是被統(tǒng)治者。所謂蟻民、草民、小民、賤民、刁民、屁民,包括順民和良民,都明顯帶有輕蔑和歧視之意。總之,秦漢以前,人比民貴;秦漢以后,官比民高。孟子能說“民為貴”,實在相當了不起!

金文的“民”(克鼎)。這個字,有學者解釋為“盲其左目以為奴隸之總稱”,也有學者解釋為“萌之本字,象種子冒地而出,引申為凡草木萌芽皆謂之民”。兩說均請參看商承祚《戰(zhàn)國楚帛書述略》。臣民,就是“臣服的人”。

公民自由平等,臣民服從依附。所以,臣民的國家必是君主制,公民則喜歡民主共和。國家模式和政治體制,其實都是人自己的創(chuàng)造和選擇。

國家與人的關(guān)系,也許就在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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