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大家吃住在一起,午飯在院子里自己做,他搶著跑忠義市場買菜,洋芋或空心菜,永遠是這兩樣。晚飯在小館子解決,他又搶著埋單,不過是幾份米線、兩盤冷拼,搶得和干仗一樣,賣唱的收入越差,他埋單的次數(shù)就越多,誰都拗不過他。我那時候瘦,他說,大冰多吃點兒,多吃點兒,還用筷子給我夾菜。
他不會用公筷,也并不知道那時候的我有信用卡和存款,還有一個電視主持人的身份。
于我而言,最初街頭賣唱是件好玩兒的事,是種新鮮的人生體驗。
從拉薩唱到麗江后,每天的賣唱慢慢演變成了儀式化的例行日程,履行得比吃飯睡覺還要認真,不唱就好像少了點兒什么。而大軍加入后,街頭賣唱又慢慢地變成了一種必須要履行的義務(wù),我很喜歡看到生意好的時候他那副怡然自得的成功人士的嘴臉,我希望他能多賺點兒。年復(fù)一年,后來只要在麗江,就會每天去幫大軍打鼓,一直到今天。
可是光賣唱能掙幾個錢呢,每天吃點兒飯、交個房租就口袋空空了,抽煙基本靠蹭,喝酒基本靠賒。我有個流浪歌手兄弟叫金剛柱子,第一屆雪山音樂節(jié)的時候結(jié)識的。他燃臂供佛,左胳膊上有三個大香疤。柱子有一首描寫流浪歌手生態(tài)的歌叫《接著操練》:
那一天房東大姐說/你再加五十塊錢/下一個月我的臉上又多了一絲疲倦/一天天啊東奔西跑為了賺點小錢/吃一點飯買個撥片/換幾根琴弦……
柱子后來出家,不能彈吉他讓他很難受,聽說還俗后一直繼續(xù)安貧樂道接著操練,但依舊交不起房租。
麗江的賣唱市場競爭漸漸白熱化,考慮再三,我和另外一個兄弟路平?jīng)Q定盜版自己的音樂作品。最初,我們嘗試著做了一批CD,用最原始的手段DIY,去批發(fā)電腦光盤一張張地翻刻,刻壞過路平一臺光驅(qū)。封套是牛皮紙手工糊的,封面手繪。
定價的時候,我們有分歧,老路說:“10元一張?!?/p>
老路啊老路,麗江粑粑都5元一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