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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腐敗及其與改革的先后順序(1)

雙重悖論:腐敗如何影響中國的經濟增長 作者:(美)魏德安


當代中國的腐敗不是由改革催生的,在改革之前中國就存在腐敗,但規(guī)模小且具有離散性。改革只是為官員以權謀私創(chuàng)造了新條件,從而加劇了腐敗態(tài)勢。隨著改革逐步展開,腐敗方式也在不斷演變。改革初期,官員主要利用價格雙軌制以及物資緊缺套利,因為計劃內價格與市場價格之間存在很大的差價。

到20 世紀90 年代初,由于中國的商品生產能力大幅提升,中國社會開始出現(xiàn)物資過剩的情況,致使物資稀缺的狀況逐漸好轉,官員通過投機倒把謀求私利的行為也逐漸減少了。但1992 年鄧小平視察南方談話之后,改革不斷深化的同時也帶來了新的腐敗機會。更重要的是,由于土地、房產、工廠等大量珍貴的國有資產被轉移到了個人或企業(yè)名下,市場改革便加劇了腐敗態(tài)勢,導致了一些高級別、高風險的腐敗案件的發(fā)生。因為國有資產的名義價格與市場價格之間的差距越來越大,所以很多官員紛紛攫取改革紅利,結果進一步加劇了腐敗態(tài)勢。因此,改革加劇了腐敗,導致了腐敗問題的嚴重惡化。

如果改革的深化是腐敗態(tài)勢加劇背后的罪魁禍首,為什么腐敗沒有挫敗改革者著力提高經濟增長率的主觀意志?為什么日益加劇的腐敗沒有顛覆改革進程并降低經濟增長率?答案有兩個方面。第一,在改革初期,就廣度與深度而言,腐敗只是有限的腐敗,改革者不必在采取經濟改革措施、提高經濟增長率的同時勞心費力地應對根深蒂固的腐敗。而在我們此前討論過的其他大多數(shù)國家中,經濟開始騰飛之前就已經存在高級別、高風險的腐敗,以至于腐敗直接扼殺了政府為促進經濟迅速增長做出的努力。因為中國改革初期的腐敗算不上嚴重,所以當中國政府采取經濟刺激措施時,中國經濟顯然具有在腐敗態(tài)勢嚴重惡化之前實現(xiàn)高速增長的可能性。

第二,中國的腐敗賴以存在的基礎是中國的漸進式改革催生的一系列經濟矛盾。隨著改革不斷深化,原有的腐敗行為逐步喪失了動力與機會,但也為新形式的腐敗創(chuàng)造了條件。

因此,在20 世紀八九十年代,中國不同形式的腐敗呈現(xiàn)出了此消彼長的發(fā)展態(tài)勢。鄧小平等國家領導人并沒有立即著手全面推進中國經濟的市場化進程。相反,他們只是希望先取消集體農業(yè),然后激勵工業(yè)企業(yè)提高生產率,從而為毛澤東時代的病態(tài)經濟注入一絲活力。他們注重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建設,因此他們拒絕國有經濟的私有化,并著力促進集體經濟的增長。所謂集體經濟,就是生產資料歸部分勞動者共同所有的一種公有制經濟,與國有經濟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但其運行過程是獨立于計劃經濟體制之外的。為了保留計劃經濟,他們拒絕了經濟全面私有化,而是采取了價格雙軌制。在這個制度下,商品的價格是根據(jù)商品是不是在計劃內來制定的,如果這些商品的使用屬于計劃內,則其商品價格是由國家規(guī)定的且遠遠低于市場價格;如果這些商品的使用屬于計劃外,則其價格往往較高,在更大程度上由市場決定,但計劃外商品在定價過程中仍然受到政府的調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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