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特別解釋了什么是荷蘭的商業(yè)革命:
荷蘭—它是17 世紀標準的資本主義國家—經(jīng)營殖民地的歷史,“展示出一幅背信棄義、賄賂、殘殺和卑鄙行為的絕妙圖畫”。最有代表性的是,荷蘭人為了使爪哇島得到奴隸而在蘇拉威西島實行盜人制度。為此目的訓(xùn)練了一批盜人的賊。盜賊、譯員、販賣人就是這種交易的主要代理人,土著王子是主要的販賣人。盜來的青年在長大成人可以裝上奴隸船以前,被關(guān)在蘇拉威西的秘密監(jiān)獄中……。
他們走到哪里,那里就變得一片荒蕪,人煙稀少。爪哇的巴紐旺宜省在1750 年有8 萬多居民,而到1811 年只有8 000 人了。這就是溫和的商業(yè)!
為什么是盜人,而不是盜寶、盜金、盜銀?因為,從那一刻開始,人本身,而不是金銀財寶,成了最重要的一種商品,這種制度成立在“勞動力成為商品”之前,而后者不過是前者的延續(xù),是相對隱蔽卻更為巧妙的形式。
正是持續(xù)了三個多世紀的販奴制度,使得奴隸本身成為一般等價物,成為國際通貨,因此,使得資本主義世界體系得以成立的絕不是金銀的流通,而是作為一般等價物的奴隸本身的流通。因為在美洲的金銀、亞洲的香料、茶葉、絲綢和歐洲的商業(yè)之間充當“一般等價物”和“交換中介”的不是別的什么,而是奴隸。
于是:
在歐洲以外直接靠掠奪、奴役和殺人越貨而奪得的財寶,源源流入宗主國,在這里轉(zhuǎn)化為資本。第一個充分發(fā)展了殖民制度的荷蘭,在1648 年就已達到了它的商業(yè)繁榮的頂點。什么是奴隸?什么叫作一般等價物?什么是令馬克思一貫耿耿于懷的“當人本身成為商品”?馬克思這樣說:當一個人完全被從他身處的社會關(guān)系中剝離出來,他就不再是一個“社會的人”,而成為孤立于社會之外的“活死人”。我們可以試著設(shè)想一下自己處于身份丟失而又身無分文的異國他鄉(xiāng)的情況,在舉目無親、毫無保障的情況下,尋求食物和避免餓死就成了我們的第一要務(wù),而這種狀態(tài)也就近乎奴隸的狀態(tài)。從這個意義上說,印第安人、在圈地運動中無家可歸的英國農(nóng)民,他們與非洲奴隸的狀態(tài)并沒有根本的不同,他們與英國殖民下的印度人的狀態(tài)也沒有根本的不同。
無論在非洲還是在亞洲,無論在西印度還是在東印度,原住民被從他們的社會關(guān)系中強行剝離出來,淪為奴隸,進而成為國際貿(mào)易的通貨,一般來說,這是赤裸裸的暴力的結(jié)果,而在印度,這卻是饑荒和饑餓的結(jié)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