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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散乏味的周末午后,校園圍墻外的柳枝在拂動。男生宿舍樓的走廊里彌漫著嗆人的煙草氣味,無數的鍵盤被噼里啪啦地敲打著,耳邊傳來此起彼伏的搓麻聲。有人在煲電話粥,有人在醉酒說胡話,有人在床上戴著耳機聽歌,也有人在廁所里用臉盆沖澡。大學是個容易扎堆的地方,也是個容易讓人心懷鬼胎的地方,只要你留意,處處可以看到那些不經意間泄露內心隱秘的人。
我叫彭錦,一個矛盾的人,外表冷漠,內心狂熱,我常常分不清夢境和現實,也會因為某個自我虛構的事件而陷入焦慮和恐慌中。我喜歡在公共浴室里大聲歌唱,喜歡踩在潔白的雪地上看火車和汽車并排行駛。除了悶騷和偏執(zhí)之外,我還有很嚴重的拖延癥,無論做什么事我都很慢熱,每次都是等到事情不做不行的時候才去做。我和所有這個時代的年輕人一樣,對未來有一點彷徨。
上小學的時候我快樂無比,當了好幾年中隊長,最愛《籃球飛人》和《變形金剛》,一直夢想著可以駕駛噴氣式飛機在天空作戰(zhàn)。到了初中,我開始癡迷李小龍和古惑仔,整天跟小流氓拉幫結派報恩尋仇,成了鎮(zhèn)上的“超級學校霸王”。高中的某一天,因為聽了樸樹的第一張專輯,我學會了彈吉他。母親對我說,雖然彈琴看著有點不務正業(yè),但起碼也比出去打架強。
一年前的夏天,因為高考時超常發(fā)揮,我從一個叫前營的小鎮(zhèn)來到沈陽,成了一名“起床特困生”。對于已經開始的大學時光,我只有一個愿望,在畢業(yè)前可以寫一本關于外星人毀滅地球的小說,越早越好。
在大學里,我最好的朋友叫肉松,當然這是他的綽號,跟他最愛吃的面包有關。我第一次見他的時候,他一身New School打扮,帶鉚釘的短款皮衣,極瘦的緊腿長褲,馬丁高幫皮靴,手腕上還系著一個銀釘的手環(huán)。肉松是個大煙鬼,一根煙三四口就能抽完,他最喜歡的事就是在廁所里一邊抽煙一邊罵老師。
每個周末,我和肉松都會去中街的一家唱片店,這家店有上百箱堆得高高的的打口CD,我們一挑就是好幾個小時。一個男人應該有一支喜歡的球隊和一支喜歡的樂隊,只有這樣才能被稱之為真正的男人。我們都深信這句話。
大二的下學期,我和肉松心血來潮,和另外兩個同學一起組了一支樂隊。樂隊名字叫PETER PAN,名字取自我們都喜歡的兒童科幻電影《小飛俠彼得潘》。我在樂隊里擔任鼓手,每次演出我都會把鼓槌扔到酒吧頂棚然后再接住。肉松是吉他手兼主唱,他的投入體現在每次演出都要彈斷一兩根琴弦才罷休。我們樂隊的音樂風格比較直接,最開始就是簡單的朋克,當時大家都覺得玩樂隊就得躁起來,越躁越牛逼。
樂隊成立不久,我們便在學校附近租了一間排練室,在一個廢棄舞廳的二樓,月租四百元。排練室很簡單,封閉而且昏暗,墻角的四周放著吉他、貝斯、鍵盤和音箱,兩排長架子上堆著一些雜志和唱片,地上是亂七八糟的數據線和食物包裝袋。屋子里最為顯眼的地方,就是肉松在墻上寫的一行字——“不會彈吉他的貝斯手不是好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