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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婚姻與生命禮儀(10)

婚姻史 作者:(加)伊麗莎白·阿伯特


比起愛情,英國的貴族階層更加看重金錢和地位,因此女子對婚姻的期待也有所不同。19世紀70年代,初入社交圈的少女愛麗絲·凱瑟琳·邁爾斯把自己在社交季節(jié)的擇偶經(jīng)歷忠實地記錄在日記中。因為人口眾多,愛麗絲的家族無法給她太多進項,到了17歲,愛麗絲意識到只有利用人際關(guān)系和自己的美貌,嫁給一個每年至少有5000磅進項的有錢人才能滿足自己奢侈的生活品位。當然,以她的條件,也配不上像年輕愛調(diào)情的亨利·查爾斯·佩蒂-菲茨莫里斯——第五代蘭斯當侯爵,繼承了英國和愛爾蘭境內(nèi)的14萬英畝土地——那樣的巨富,所以把心思用在這樣的富人身上是浪費時間(玩世不恭的侯爵本人同樣也不會把她放在心上)。愛麗絲知道,她可能永遠無法與哈莉艾特·伊芙斯·萊特小姐相比,“她是個相當美麗的女繼承人……我猜她每年至少有4000磅的收入”。

與本階層的典型一樣,愛麗絲執(zhí)著于配偶的收入和財產(chǎn)。表兄在給她介紹對象時,都要“悄悄告訴她對方的財產(chǎn)和社會地位”,例如這樣耳語:“比尤蒂·坎貝爾,警衛(wèi)隊上尉,在北部擁有很大的莊園,每年進項兩萬磅:——比尤蒂上尉——邁爾斯小姐?!睈埯惤z一度沒有理睬其中一位追求者——薩繆爾爵士,“我之前確定他每年只收入4000磅”,這比她的最低標準還要低。

愛麗絲狡黠地算計和追求著理想中的婚姻。但家庭無力提供足夠的嫁妝給她帶來很大的劣勢,但是正因如此她才在個人素質(zhì)的準備方面下了很多功夫。1869年底,21歲的愛麗絲鎖定了一位合適的追求者:喬治·杜帕,33歲,牧場主,已在新西蘭掙下一筆家業(yè)。雖然對兩人的婚姻前景不抱過高的期望,但她相信喬治的財富會彌補兩人年齡的差距以及所有不配的地方,不過真正要緊的是,她終于實現(xiàn)了自己的長期目標——獵取一位有錢的新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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