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用你的規(guī)則出你的洋相(2)

李敖有種:活著你就得有種 作者:李敖


看了那個錄影帶以后,法官問我意見。我說:就是憑這卷錄影帶證明了他們犯法。法官說:你怎么證明?我說:法官先生,你記不記得我們有一條法律,就是 說政府到人民家里去搜索的時候,要開一個票,叫搜索票,就是法院開的,搜索票要給主人看啊。主人不在家,我母親去外國了,去看兒女去了,探親去了,那怎么 辦呢?法律有規(guī)定,就是你要搜索這個房子的時候,如果主人不在家,你這個搜索單位要會同,要跟有一個單位接觸,什么人呢?叫做地方自治團(tuán)體人員。什么是地 方自治團(tuán)體人員?就是鄰長或者里長。你要和選出來的鄰長、里長見面,把那個搜索票給他們看,然后你才可以打開這個鎖。然后才可以到我家里來搜索,不是這樣 子嗎?我要請法官看,整個錄影帶里面有沒有這個畫面?他們直接就來了,帶了鎖匠就來了,有沒有拿出搜索票來?沒有拿出來。有沒有拿出搜索票來給鄰長、里長 這種地方自治團(tuán)體人員看?沒有這種畫面。換句話說,這個重要的法定程序,重要的法定的手續(xù)他們不遵守,就是他們提供的錄影帶按照法律證明了他們亂搞。這個 官司打得啊,他們上訴,發(fā)下來,一會兒他們有罪,一會兒他們無罪,打了多久呢?打了五年半,最后官司打贏了。我讓他們賠我的錢,就是新臺幣貳佰叁拾肆萬捌 仟陸佰伍拾陸圓整,開給我的是“國庫支票”,就是政府賠的錢,由臺中地方法院轉(zhuǎn)開出來的,他們把錢給了地方法院,地方法院撥給我,打贏了。為什么打贏了? 就是我們心思細(xì)密,盡力糾纏,用你的規(guī)則出你的洋相。


在 這個官司以前,臺中市政府被我打敗以前,我告過高雄市政府。高雄市政府也是我的書一出就查禁,每次都查禁,所以,警察在書攤上看習(xí)慣了,每個月都出書,都 查禁,都沒收。有一次,我的一本書出了上冊、下冊,先出上冊查禁了,下冊又出來了,警察就沒收了,沒收了以后被我告,為什么呢?你命令里面只查禁上冊,下 冊你忘了,所以我告你,你不該沒收。我的書被沒收了,我告了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請我去,叫我坐在那里,擺了茶點給我吃,把那個查禁我書的 警察叫到面前,給李先生道歉。那個警察就向我鞠躬——三鞠躬。然后他們就問我,說:“李先生可以原諒他嗎?”我說:“他可以原諒,可是我問問看,你們怎么 處分他的?”他說:“我們把他從一個高雄市很肥的地區(qū),就是換句話說,可以拿油水的地區(qū),把他調(diào)開,調(diào)到我們現(xiàn)在這個警察局門口看門站崗,站崗拿不到紅包 了,所以,這個處分李先生滿意嗎?”我說:“滿意。”他們說:“那李先生跟我們和解?。俊蔽艺f:“政府還沒有處分,只處分了警察?!彼f:“怎么樣處分政 府?”我說:“要賠我一塊錢?!迸赃叺木炀指本珠L說:“這個太容易了?!本吞湾X要給我。我說:“這個不行?!彼f:“為什么不行?”我說:“有一個法律 叫公庫法,公庫法里面規(guī)定,政府給人民的錢都要開‘國庫支票’,所以,你要開一張支票,上面是一塊錢,要開給我?!彼f:“這個好嗎?”我說:“不然就不 好?!彼f:“我們給你錢,就是三千塊錢以下,高雄市政府都方便你,給現(xiàn)金。”我說:“不行,我要你合法。”就是要他的支票,最后沒辦法就開出來。高雄市 政府市庫支票,給李敖的,壹元整,就是歷史上從來沒有的,開了一張。當(dāng)然,這張支票我不會去兌現(xiàn),為什么?數(shù)目太少了,所以,到現(xiàn)在我還保留著。高雄市政 府一連三年里面每年登報求我來兌現(xiàn),為什么?他們不能報銷,不能銷賬。支票開出去都會兌現(xiàn),為什么你不兌現(xiàn)?我就不兌現(xiàn)。為什么?這是我的戰(zhàn)利品,所以, 大家看到,這個二百三十多萬的我會兌現(xiàn),因為數(shù)目太大了就兌現(xiàn),我把它影印下來,兌現(xiàn)了,這個呢是戰(zhàn)利品,現(xiàn)在還在我家里,干什么?為什么要一塊錢?我到 高雄市打官司來來去去都不止一塊錢,坐車都不止一塊錢,可是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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