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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與法律(9)

向云環(huán)境遷移 作者:(奧)托比爾斯·哈沃斯


(3 )缺陷:主要與完成的速度、永久可用性及提供商所提供的服務質(zhì)量有關。提供商須在履約期間提供缺陷擔保,如缺陷相關申訴需在保證期間提出。 根據(jù)擔保法,通常缺陷歸屬與否并不重要,但是過失責任在損害賠償領域中占很重要的地位。

(4 )明確的違約:如果合同的一方違反合同所指的保護責任,并損害到另一方的產(chǎn)品,此類違約就稱為明確違約。明確違約可造成因果性或連帶性的損害。 這里必須有過失責任的情況發(fā)生,而違約者必須對其代理及本身行為負責。理清責任歸屬時,確認是否適用舉證責任轉(zhuǎn)換原則 ( The law envisages a reversal of the burden of proof )非常重要。

分包

如同前述,各類法律問題會發(fā)生在合同的履行上。 云提供商若將云服務再分包給另一個服務商,或再分包給數(shù)個服務商,則會讓整個法律關系變得更加復雜。

一般而言,云用戶及服務商都會制訂合同(律師稱此為合同義務 ) ,分包商好比是服務商的代表。但服務商無法隨時掌握其代表的各項行為,并對之負責。 因此對分包商的直接(如執(zhí)行)追索權是非常重要的。

終止云協(xié)議

在大多數(shù)法律情況下,云計算也適用于持續(xù)性的義務規(guī)定。然而,例如德國民法( Gerrnan Civil Code )法典中的德國標準合同的類型,就會考慮各類合同終止的規(guī)定,因此必須在合同中明確規(guī)范終止合同的各項內(nèi)容。

雙方應明確通知期限,而該時間允許客戶轉(zhuǎn)回到自身系統(tǒng),或轉(zhuǎn)移到另一個云服務提供商。 從提供商的觀點來看,通知期限必須讓第三方有提前履行的可能。

有些法律會限制商業(yè)情況下交付貨物、提供服務及工作的永久性義務,或限制一般條款中的取消條款。

計費(法律的觀點)

彈性的計費方式是外包云服務的重要特色。計費無疑應反映客戶的需求,但往往需求會在合同簽署后出現(xiàn)或變更。應有針對彈性計費方式相關的法律要求。

協(xié)議在此扮演重要的角色。 為了避免終止合同(有可能會在到期日之前) ,計費模式須在雙方協(xié)議下進行各項內(nèi)容的修改。

另一個重要議題是計費標準的可驗證性。理想的情況是,用戶將可收到完整的、一目了然的賬單,賬單上清楚顯示了計費期間每一項服務的計算方式。 當然,計費的彈性并無統(tǒng)一的程度限制,可以考慮設置爭議期,甚至可考慮請仲裁人在爭議時確認計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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