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大學進行的這項研究表明,參與研究的學生中有82%的人“記得”從未出現(xiàn)過的詞,但這些詞卻與前面出現(xiàn)的詞有主題上的關聯(lián),譬如“昆蟲”。相比75%的正確記憶率而言,如此高的錯誤率真是令人瞠目結舌。換句話說,認知錯誤強大到讓我們對從未出現(xiàn)的事物的“記憶”超過了真正出現(xiàn)過的事物。
在日常生活中犯下的這些錯誤,往往容易被人忽略,畢竟像記錯了一個詞這樣的錯誤能造成多嚴重的后果呢?但是請想象一下,如果在受審過程中你作為證人被問到有關目擊嫌疑犯的情況時無意中給出了錯誤的記憶,這種“記憶”是不是會影響你作證的準確性,如果嫌疑犯和真正的罪犯具有部分共同點,比方說相似的胡須,這樣會不會造成錯誤的指認呢?如果這有可能發(fā)生的話,概率又有多大呢?
伊麗莎白·洛夫特斯是心理學界最有創(chuàng)意的實驗者之一,她將在加州大學歐文分校研究目擊證人的記憶認知錯誤作為畢生事業(yè)。在這些實驗中,她模擬了入室搶劫、交通事故和其他常見的意外,并在事后對目擊者的記憶進行測試。令她不安的是,實驗結果顯示這種錯誤記憶出現(xiàn)的頻率不僅在目擊者人群中頗高,而且審問方式中非常細微的變化也可能成為目擊者記憶發(fā)生改變的誘因。
在一個著名的實驗中,洛夫特斯為目擊者們展示了兩車相撞卻無人傷亡的車禍場景。她問其中一半的目擊者:“這輛車撞上另一輛車時的速度是多少?”然后,她又問另一半的目擊者:“這輛車猛撞上另一輛車時的速度是多少?”聽到“猛撞”這個詞的目擊者對時速的估計竟大大高于聽到“撞上”這個詞的目擊者??梢?,即使場景并非親眼所見,但一開始他們的大腦就被洛夫特斯的問題所引導,出現(xiàn)了類似于“玻璃爆裂”式車禍的錯誤記憶。
心理學家將這種認知錯誤命名為“倒攝干擾”(retroactive interference)—指在經(jīng)歷事件之后所接收的信息對記憶的影響。洛夫特斯給它起了一個更朗朗上口的名字—錯誤信息效應(或誤導信息效應)。她認為,語言上非常細微的變化都能引起記憶上的巨大差異,而這往往使案件的目擊者根據(jù)錯誤的信息做出錯誤的指證。
近年來,由于目擊者的錯誤證詞而造成大量錯誤定罪的現(xiàn)象逐漸露出冰山一角,“清白計劃”因此誕生,它是一個致力于幫助被錯誤定罪的人通過脫氧核糖核酸(DNA)測試脫罪的組織。在該組織的努力下,已有250人通過各種方式證明了自己的清白,并在終審時成功脫罪—其中有190件案件都是以目擊者的錯誤描述為基礎定罪的。也就是說,在這個示例中,有將近75%的錯誤審判都可以歸咎于目擊者錯誤的記憶(當然,前提是假定這些目擊證人并非惡意攻擊被告)。而在很多國家,善良的人們通常都無法容忍法律竟然允許“有罪”的人逍遙法外,逃脫法律的制裁,這往往是有罪推定的重要思維慣性和誤導誘因。
兩種著名的認知錯誤:可得性啟發(fā)法與錨定效應
請在以下三組詞中選擇正確答案:每年,更多美國人死于原因(a)還是原因(b)?
1.(a)謀殺 (b)糖尿病
2.(a)謀殺 (b)自殺
3.(a)車禍 (b)胃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