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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當然耳

迷死人的故事 作者:鄭培凱


蘇東坡有段“想當然耳”的軼事,長期以來為人津津樂道,總是以之證明蘇軾天才灑脫的性格。

話說蘇軾二十一歲考進士,試卷是“刑賞忠厚之至論”,其中說:“當堯之時,皋陶為士。將殺人,皋陶曰殺之三,堯曰宥之三?!敝v的是,堯的司法大臣是皋陶,將要殺人之時,皋陶三次宣布執(zhí)行死刑,堯則連著三次赦免。歐陽修是監(jiān)考官,覺得文章好,因此雖不知典出何處,還是擢拔了蘇軾。等到蘇軾謁見之時,做老師的歐陽修“不恥下問”,誰知蘇軾的回答竟是“想當然耳”,說是自己編的典故,瞞天過海,把考官都唬住了。

其實,這段傳說未免夸張失實,可能是后人瞎編的?!皻⒅?,宥之三”的典故,見《禮記·文王世子》記周公的故事,是講掌管司法的人要執(zhí)法,周公卻連著三次宥免??磥恚觳诺奶K軾考試時天才不夠用,記錯了,誤用了典故。他后來謁見歐陽修,是否真敢“目無尊長”,不把老師的學問放在眼里,認定歐陽修不知道《禮記》的材料,大模大樣說出“想當然耳”,是很令人懷疑的。

三國時代的孔融也有個“想當然耳”的故事,見《世說新語》,該是真事。曹操打敗了袁紹之子,曹丕趕在老子曹操之前,奪了袁家美貌的兒媳甄氏。曹操雖垂涎美色,卻不好去跟兒子搶女人??兹诮o曹操寫了封信,說:“武王伐紂,以妲己賜周公?!辈懿僖詾榭兹诓W廣聞,信以為真。見到孔融,就問典故何出,孔融回答:“以今度古,想其然也。”就是說,以今天曹丕搶甄妃的行為來看,當年妲己的下場,應當也是落入征服者的手中。武王沒要的話,一定是賜給周公了。

不管蘇東坡的“想當然耳”是自己編的,還是后人瞎編的,總之不合情理。孔融的“想其然也”,卻是故意編來諷刺曹操的。看來,四歲就能讓梨的孔融,確有不凡之處,不是隨便“想當然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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