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終于下決心回國了。那是1929年3月,他回到了上海。懷著雄心壯志的他,最初被分配到上海滬西區(qū),為中央秘密黨報做送報員兼采訪員,使他大有懷才不遇之感。四個月后,他擔任中共滬東區(qū)委宣傳干事。又過三個月,調任中共中央機關報《紅旗》任編輯。
地下工作畢竟不像在莫斯科高談闊論,被捕的危險時時在頭頂盤旋著。他于1930年1月12日上午在上海英租界被捕。王明十分緊張,當天下午托巡捕送信給中共中央宣傳部秘書潘問友,請求營救。此事完全違反了地下工作的紀律,為此,中共中央立即通知所有王明知道住址的人員迅速轉移。
此事很快傳到共產(chǎn)國際,米夫委托“赤色救難會”駐滬代表、瑞士人牛蘭出面營救。牛蘭花了一筆錢,總算使王明在2月28日獲釋。
出獄后,王明受到了黨內警告處分,被調往全國總工會宣傳部當《勞動》報編輯。
驚魂甫定之后,王明又開始鉆營。1930年6月,他得以擔任中共中央宣傳部秘書,使他有機會接近中央。當時的中共中央宣傳部部長,由主持中共中央工作的李立三兼任。他在李立三身邊工作,變得消息靈通。
這時,莫斯科中山大學的學生不斷派回國內,其中包括“二十八個半布爾什維克”中的人物。
王明常在他們之中走動,私下議論。王明根本瞧不起向忠發(fā),罵他是傀儡。王明也看不起李立三,說李立三“懂多少馬克思主義”?他大有取而代之的口氣,雖說當時他還只是李立三手下的秘書。他在伺機而動。
機會終于來了。1930年6月11日,當中共中央政治局在李立三的主持下,通過那個《新的革命高潮與一省數(shù)省首先勝利》的決議之后,王明很快獲知,共產(chǎn)國際遠東局的代表羅伯特對決議有意見,反對下發(fā)這一決議。李立三大罵羅伯特“右傾”,以總書記向忠發(fā)的名義于6月20日向共產(chǎn)國際遠東局發(fā)出抗議信。信中說:“我們覺得羅伯特同志有一貫的右傾路線,他在遠東局的工作,的確妨害中國黨領導革命的工作,妨害中國黨與遠東局的關系,我們要求遠東局停止羅伯特的工作?!?/p>
王明風聞此事,便找“二十八個半布爾什維克”中的博古、王稼祥、何子述“隨便聊聊”,但漸漸把話題引到李立三和羅伯特產(chǎn)生矛盾之事。他們四人原本就有共同的思想基礎,一拍即合,都認為應當趁機發(fā)動對李立三的批判。不過,王明并不認為李立三“左”,卻認為李立三是“用‘左’傾的空談掩蓋著右傾的消極”!那時,斯大林作了《論聯(lián)共(布)黨內的右傾》長篇演說,批判布哈林,并要求各國共產(chǎn)黨都開展反右傾。正因為這樣,“右傾”成了很可怕的罪名,李立三指責羅伯特“右傾”,王明又說李立三“右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