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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羅德:不做總理就去做律師(1)

溫柔和激蕩 作者:徐迅雷


軼事畢竟是軼事。軼事背后是制度安排與鐵律監(jiān)管。施羅德任上領(lǐng)銜的社民黨,有個“沒有錢買糖和咖啡”的故事,可不能算小事了:作為執(zhí)政黨的社民黨在2002年總收入有1億5877.2萬歐元,其中49.3%來自黨員的黨費,總量不算少,由于當時是大選年,支出達1億8727.5萬歐元,出現(xiàn)了2850.3萬歐元的赤字。而《政黨法》對政黨的收支有專門的規(guī)定,不是沒錢就能夠任意撥款的,不能對納稅人的錢想花就花。所以,財務(wù)就緊張了,開會之際,總部辦公室沒錢買糖和咖啡,想喝請大家自己出錢買去。人家喝咖啡,就像俺們喝茶水,不是不可以公費,而是錢不夠就自己湊,這里程序正義比實質(zhì)正義緊要。

在德國,入黨和當官就意味著發(fā)不了財,因為一個德國普通官員的平均月工資僅為2700多歐元;想借當官的機會揩公家油也不可能:政府公車絕對不許私用;官員接待客人須自掏腰包;接受30歐元以上的私人禮物就算受賄……就這樣,施羅德和施羅德領(lǐng)導(dǎo)的執(zhí)政黨看起來“窮得可憐巴巴”,但這偏偏就是人家的體面事,“知否知否,應(yīng)是民肥官瘦”,這不是掛在他們嘴上的。而這一切的鋪墊,落實到總理的卸任上,就成為一種簡單的順理成章:下臺了就下臺了,退休了就退休了,成為普通公民了就成為普通公民了??偫砼c律師,都是一位國家公民可選擇的職業(yè),只是前者得競選投票有點難,而后者只要考證過關(guān)。在德國,想成為一名律師也不太容易,要依《德國法官法》有法官任職資格者才可以成為律師,先后需要通過兩次國家考試。德國如今共有7萬多名律師,都是專職律師,可以到大學(xué)兼職開課。當總理還是做律師,這樣的職業(yè)選擇,在自由民主大氣開放的國度,在寬容成熟的制度環(huán)境下,真的是“簡單的選擇”,遠離“真實的謊言”。

與“不愛江山愛美人”那個著名典故中的個人選擇不同,做過總理之后選擇做律師,與其說是個人選擇,還不如說是制度安排與環(huán)境使然——真是什么樣的制度環(huán)境造就什么樣的人生,所以我不愿意將施羅德卸任后重操律師職業(yè)看成是他個人的灑脫。而與“國家領(lǐng)導(dǎo)人拉著淘糞工人的手說我們是分工不同”更不同的是:兩個有地位反差的人,分別在思想意識里抹平地位反差是容易的;而一個人在自己身上先后經(jīng)歷兩個確有地位反差的職位,卻也能抹平地位反差是不容易的——這是我作為外人所說的“不容易”,而施羅德輕易地就抹平了,渡過了,你能不對施羅德和施羅德所處的制度環(huán)境遙致敬意嗎?

(原載2005年11月24日《東方早報》、光明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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