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我第一篇小學作文被老師贊賞,題目就是《我的叔叔》,到開始看他的文章,對他總是有一種崇拜。我長大了,他卻也沒老,我們開始有共同的朋友。從紐約到香港、臺灣到大陸,我看到了別人對他的尊敬,還有說不完的羨慕。他的生活態(tài)度,如同他喝酒:專情于威士忌,慢慢品嘗、認識,深入了解。所以他只談他懂的,其他的,就聽聽別人怎么說吧。
不知從幾時開始,我們越來越像父女,總是會惦念著對方,我為他做點小事,他為我寫個劇本。他來香港看我,我?guī)鹤尤ゼ~約跟他過個圣誕。一起喝酒、做炸醬面,有時有說不完的話,有時也可以安靜的不說。我們就是家人,不再帶有任何色彩卻更濃厚的親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