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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歲尾,12月13日,已在北京大學干得風生水起的胡適,在凜冽寒風中,登上開往天津的火車,啟程回秀麗的故鄉(xiāng)績溪。在他到北京大學赴任前的7月29日,曾回到績溪上莊,與相別十年的母親團聚。因當?shù)氐娘L俗,他未能與他14歲時母親給他包辦的媳婦江冬秀見面,卻約定冬季歸娶。
12月30日,“重洋學子已成名”,當上了國內(nèi)最高學府北京大學的名教授并成為中國思想文化界風云人物的兒子,再三思考后,認可了母親為之包辦的這樁婚姻大事,當著她的面舉行了大婚,這使胡適的母親馮順弟感到十分的滿足和欣慰。正是因胡適深知母親博大的愛和她的痛苦不幸而最終有大幸的命運,才遵從母意,接受了這一婚姻。在母親四十六年的生涯中,與丈夫共同生活不足六年四個月,與兒子共同生活不足十二年八個月,一生行事,大德大義。胡適正是在母親的至情至愛的巨大母愛里成長起來的。在他留美時,家里經(jīng)濟困窘異常,母親靠典當度日,但她還是借了八十塊大洋,給兒子買下一部《古今圖書集成》。
胡適對母親的敬畏與尊仰,是隨著年齡而俱增的,翻胡適的《留學日記》,深摯思念母親的文字讓人感動。
胡適與江冬秀的婚事,是胡適的本家叔叔,也是江冬秀的塾師做的媒人。而胡適母親的姑姑又是江冬秀的舅母——算是親上加親的一門婚姻。
江冬秀父系母系,皆是書香門第,江冬秀的外祖父呂佩芳曾是個翰林。胡適考證,“江家考取高第的很多”。江冬秀大胡適一歲,故胡適一直以姐相稱,訂婚后的1911年,胡適曾寫信給江冬秀,要求她多讀,多上進,希望她“勿恤人言”,毅然放腳,“宜為一鄉(xiāng)首倡”。1914年7月4日信:“前得家母來信知賢姐已肯將雙腳放大,聞之甚喜……”
胡適母親對這樁洋學生與村姑的婚姻也有擔憂,曾多次致函給兒子:“人情變態(tài),不可端倪,況在重洋異國。此后于社會交際上種種謹慎為妙,余如男女之際,尤當留心。”
為使母親放心,胡適一而再再而三地表示絕無背信棄義之心。如1915年5月19日給母親的信:“今之少年往往提倡自由結(jié)婚之說,有時竟破壞已訂之婚約,致家庭之中齟齬不睦。有時其影響所及,害及數(shù)家。此兒所不取?!毙攀牡┑┑乇砻髯约簩榧s的嚴肅態(tài)度。
胡適在美康奈爾讀書時,應學生會之邀,演講《中國婚姻制度》。彼時,西方人對中國的封建包辦婚姻多有批評,認為中國式婚姻是“盲婚”。對此,演講時胡適又一番妙論:“貴國人結(jié)婚,男女事先戀愛,戀愛熱度達至極點乃共締姻緣。敝國人結(jié)婚,從前多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素未謀面,結(jié)為夫妻后,始乃戀愛,熱度逐漸增加。是故貴國人之婚姻是愛情之終也,敝國人之婚姻則愛情之始也?!?/p>
這不僅是胡適的機智幽默,也是他對自己婚姻的美妙憧憬。從中我們沒有理由懷疑胡適對婚約有什么缺憾或抗拒。不過有一次,他對婚約有過動搖。1917年胡適從美歸國回家鄉(xiāng)省親,興沖沖去看江冬秀,囿于鄉(xiāng)俗,江冬秀不好與他相見。胡適在日記上說:“那天晚上,我若一任性,必然鬧翻……那時確是危機一發(fā)之時。”
事后胡適還作了兩闋《如夢令》:
她把門兒深掩,不肯出來相見,難道不關(guān)情?怕是因情生怨。休怨!休怨!他日憑君發(fā)遣。
幾次曾看小像,幾次傳書來往,見見又何妨?休做女孩子兒相。凝想,凝想,想是這般模樣。
結(jié)婚后的1918年8月,江冬秀到北京,胡適與之再憶這樁舊事,又寫《如夢令》:“天上風吹云破,月照我們兩個。問你去年時,為甚閉門深躲?誰躲?誰躲?那是去年的我!”詞寫得妙趣橫生,其閨房之樂絕非強裝出來。后來,不識相的陳獨秀,拍桌子罵胡適不敢反抗舊式婚姻,讓他與江冬秀離婚,胡適以笑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