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1868:
很久沒有給你寫信。
那樣長的一段時間里,我四處奔跑,像麋鹿般自由,眼睛里總倒映著遠方。我喜歡溫暖,也習慣潮濕。我一個人過四季,從春天到冬天,從南方到北極,從白晝到永夜,從安靜到喧嘩,像裹了戰(zhàn)袍的女兵,全然無懼人間的晦澀與短暫,竭力只為一切能觸碰的美。
向別人轉述自己眼中所見過的景象總是件難事,無論從文字還是圖片,總會有偏差,總會有人覺得作者過于主觀,作品總帶了自己的情緒喜好。事實上,這的確是不公平的,無論對闡述的人還是觀眾,都不夠客觀誠實。和過去一樣,我極少看攻略,偶爾會參考一些,但不會去寫。攻略猶如經驗,而經驗就像是衣服——別人的衣服未必適合自己。我只寫遇見和共鳴。所以,我總是要去親見。我喜歡意外邂逅。我沒有可以給你講的故事,你的人生需要你自己去參與。
而另外一些時候,我急于同你共享(注意是“共享”而非“分享”??傆X得“分”是一個蘋果掰成兩半的事情,一人一半所得的分量無形中就少了)。我剛剛結束的旅程——那些也許別處司空見慣的事情,我總認為它被我碰到是有自己的使命的。我得記下來、寫下來,或者拍下來,將它放大并賦予意義以及心靈上的停留。
幾天前,我在芬蘭的羅瓦涅米——拉普蘭的首府,它在北極圈內,是圣誕老人的故鄉(xiāng),那里有數(shù)不盡的森林。那天半夜,我隨新認識的導游Jame 驅車去郊外森林的無人區(qū),準備看極光。Jame 是俄羅斯人,會五國語言但他說他一輩子在芬蘭。他的褲子屁股側面掛了一把芬蘭刀,刀柄上還鑲有馴鹿的頭。我笑著問他,你是防狼呢,還是????他用俄式英語一本正經地告訴我,過去,在簡陋鐵匠鋪中錘打出的芬蘭刀,是當?shù)厝松钪斜貍涞墓ぞ撸横鳙C、捕魚、宿營、防身……芬蘭刀隨身不離。有身份和地位的男子,在腰間紅色佩帶上掛一把芬蘭刀,更顯英俊瀟灑,風度翩翩,芬蘭刀成為服飾上最醒目的飾物。那是我生平第一次和一個帶刀的男人去深山老林。這讓我瞬間覺得此行的酷爆指數(shù)又升了好幾格!我穿了長長的雨靴,Jame 給我一個圍在頭上走路時照明的小射燈,我?guī)У南鄼C腳架正好拉成拐杖的樣子被我拄著,進山了。